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家居

中国家具协会:家具换购应明码实价别玩忽悠

2012-03-16 15:39:27新浪家居

    “家具城说现在可以‘以旧换新’,就是购买新家具的同时还可以回收我家里的旧家具帮忙处理掉。然后按照新家具成交额,给我一定比例的补贴。”一件6000 元的新沙发,厂家补贴5%,最终业主李女士以5700元的价格购得。不料,友人近日告诉她,半年前在同一家具城买了同款沙发,当时沙发的标价仅为5500 元,还打9折。李女士很不爽,向记者投诉称:“‘以旧换新’所谓的实惠,怎么让我感觉被价格欺诈了?”

    记者从业内了解到,家具“以旧换新”的形式,是从模仿家电行业而来,因家具“以旧换新”全国政策迟迟未推行,很多商家陆续开展的“以旧换新”活动,实质上有很多“不明标价”的忽悠行为。

    业主揭露

    家具商抬高价格“以旧换新”,还收了旧家具处理费

    “消费者不可能对每件产品的价格记忆得那么准确,况且也不可能天天跑去家具城。”省家具协会一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对于产品实际价值“摸不清底细”,只看折扣和返利,这种直观上的优惠,容易让某些厂商在利润上钻空子,让买家具的人看似赚到便宜,实则吃了亏。

    比如,一件原价5000元的床,九折出售(实际成交价为4500元);有些不负责任的厂家在活动当日把价格标签改成6000元,八五折出售——消费者软磨硬泡砍到八折,最后4800元成交!很有可能砍了半天价,结果却有可能花了比平日更多的价钱。有些企业也借着“以旧换新”的模式掩盖价格欺诈,升高家具的价格抵过旧家具折合的价格,甚至还包含着旧家具的处理价格,比如说本来4000元的家具,“以旧换新”它卖5500元,旧家具折合1000元,其实它还收取了500元的家具处理费用。因为每个企业的家具都是个性突出,普通人对其价格是没法比较的。

    现状反思

    板材回收价值不高+换购补贴“缺席”,商家担心“吃力不讨好”

    记者走访了家具协会提到的“明码实价”以旧换新的家具城,其市场部负责人坦诚表示:“很多消费者有更新家具的想法,但受制于新品价格,有些为难,另一方面又担心商家在旧家具评估上动手脚。”

    对于有利于家居生活改善的潜在市场,家具商却认为“这是一项庞大工程,操作起来难度较大”。家具回收与家电不一样,家电可以采用“回收——再用”的方式。而家具除了一些优质的实木以外,普通板材的回收利用价值其实并不高。南京家具协会一位资深专家表示,“旧家具回收后,如何处理应有所规范。例如,普通的中纤板处理成本,就高于回收再利用的价值,所以执行难度较大。”回收来的旧家具做什么?翻新后卖给谁?记者在采访家具厂商时发现,不少企业认为回收家具成本很高,翻新后又基本没有盈利的空间,导致企业对此“兴致不高”。

    业界观点

    须推动“明码实价”制度化,实用家具可统一回收赠予贫困户

    在刚刚举办的家具行业明码实价研讨会上,中国家具协会理事长朱长岭提出了“明码实价应制度化”,让家具“以旧换新”落实到制度层面。他认为,只有当市场处于良性竞争和氛围中,在真正负责任的品牌厂商的带动下,消费者才有可能真正享受到家具以旧换新的好处。另有人士建议,对于旧家具,可把破损程度较轻的旧家具,赠送给有需要的房主,或把它们赠予有需要的贫困家庭。

    ■促销陷阱防范妙招

    提醒1:低折扣名不副实,需多看、多对比

    此现象在家居市场促销中较为常见。如,有些商场大张旗鼓地对外打出“5折起”的促销口号,但实则仅有极少量的5折产品销售,大部分家居产品仍然在7折以上。甚至有的商场根本就没有5折产品、仅仅是通过超低价的噱头先将消费者吸引进来,再通过推销员三寸不烂之舌来说服消费者购买产品。买之前要注意其是否 “明码实价”,除细细对比外,可以记下活动前后某件产品的具体价格,如果前后有差异,那其中必然有猫腻了。

    提醒2:买赠结合并不划算

    除了打折促销之外,买产品送赠品也是比较普遍的一种促销方式。商家往往抓住许多消费者贪小便宜的心理,进行买赠结合式的促销。但一些买家具建材、送家居饰品,“被送”赠品,往往都是次品,甚至根本无法使用。还有的厂商送礼券,称其可以在其卖场的家饰品牌处使用。当第二天消费者拿着礼券准备消费的时候,居然被店员告知:礼券已过期,仔细查看后才发现,礼券背面左下角用极小的字写着:当日有效、过期作废。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走质检、进企业、看质量”活动走 ...

  • 深秋的甘肃敦煌胡杨林

  • 提升质量安全促进蜜柚出口

  • 故乡的标点

  • 时光之味

最新新闻
热门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