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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商品挑动“诚信神经” 折射市场监管缺失

2011-07-13 13:49:06新浪家居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节目近日曝光了知名家具商“达芬奇家居”公司的一桩丑闻。该公司销售的天价家具并非其所声称的百分百意大利生产,所用原材料也并非意大利名贵木材,而是东莞某公司用高分子树脂材料等制造的家具,送到意大利再运回国内,摇身一变为国际名牌产品。但让人诧异的是,各地“天价商品”频出,相关职能部门却似乎“集体失声”,采取对“天价商品”放之任之的态度,这在一定程度上无疑成了“天价商品”的“催生剂”。

  比如湖南省长沙市出现的“天价内衣”400万元一件,安徽省合肥市“天价床”600万元一张,四川成都市“天价鱼”250万元一条,类似的事例举不胜数,“天价商品”由于缺乏监管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在一些地方,普通矿泉水被卖到800元一瓶,粽子被卖到3398元一个,据记者调查,这些商品其实成本低廉,远远达不到“天价”标准。尽管如此,“天价商品”却堂而皇之地在各大商场公开销售,还因为其“天价噱头吸引新闻媒体的目光,并通过媒体效应无限扩大,引起国人的一片哗然。

  天价商品”作为一种市场行为,应当同普通商品一样受到严格的市场监管。按照我国《物价法》的相关规定,政府对商品有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权利和义务,《物价法》第12条还规定,“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也就是说,政府部门应当对商品价格进行监管,经营者也必须严格遵守《物价法》的各项规定,“天价商品”实行漫天要价,显然有违法律精神,理应得到整治。

  此外“天价商品”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一方面,“天价商品”已经打破了商品定价的常规,扰乱了正常的市场行为,另一方面,“天价商品”容易勾起公众的仇富心理,从而引发各种矛盾,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各地物价、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必须迅速联动,加强对“天价商品”的监管,使其回归到科学、合理的价格水平,确保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转。

  面对众矛头的指向,达芬奇公司依然宣称产品是原装进口的,有没有造假相关调查机构在各项证据面前会给出一个说法。但商业机构不诚信问题对于社会信任体系的构造而言,将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在一个市场经济社会,商业机构的不诚信不仅会使商业机构本身陷入困境,而且将造成人们对消费的警惕和不信任,同时对政府监管提出更高要求。

  为社会提供可信任的商业服务,既是商家的责任,也是政府的职责。政府不应通过参与市场竞争而获利,而应通过建构一个足够信任的市场运行环境而获得人们的信赖,奠定行政权的权威。可惜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出于GDP增长需要,对所辖地企业的违规行为常常采取保护主义的态势。许多时候,国内的民营企业会发现,他们的经营行为可能处于两种极端情况下:违规经营受到政府保护,合法经营却受到政府的故意刁难。在招商引资的巨大压力下,不少地方为了招揽投资,纷纷提出各种优惠政策,甚至于这些政策超出了合法合理的范畴,比如免费征地,未经政府允许公安不得入内检查等。结果一些企业遵纪守法的观念淡薄,出现了血汗工厂、违规经营等现象。这是一类极端。另一类极端是招商引资时热情似火,引来之后处处刁难,搞起了所谓“关门打狗”,让投资企业无所适从,非把投资企业榨干不可。

  走极端是因为政府过度参与了市场经济的运行,分不清自己是运动员还是监督员、裁判员。政府在市场中的角色混乱,必然导致市场体系也出现混乱现象。对于家居行业的坑蒙拐骗现象,政府应当加强监管,还消费者一个公道,也还诚信经营的企业一个健康的竞争环境。让合法的企业有出路,让勤奋的企业有活路,让欺骗的企业堵死路,一个正常的现代市场经济体系才能翻过丛林法则的高山,告别资本原始积累之恶,趟过行政干预的漫漫河流,真正在中国大地建立起来。   

  市场经济的外部环境不可能总是靠媒体来打造。媒体仅仅是媒体,它只能起到监督作用,而不能起到管辖作用,只能从治标的角度引起一阵喧闹,却无法从治本的角度根除市场之弊端。政府为社会提供一个健康的市场经济环境是其内在职责。但是健康不仅仅是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也是对政府行为本身的约束,政府不能想把手伸向哪里就伸向哪里,不能搞选择性执法,也不能搞恶意执法。约束政府行为,促进市场发展,让中国企业能够有一个正常的发展空间,让中国消费者有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这才是政府行为之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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