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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颜悦色”广告文案被指歧视女性 律师:广告内容应以健康形式表达

2021-02-26 19:41:3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国强)“来茶颜买奶茶的美女很多,如果你碰巧认识了一个,你可以小声告诉我们的小伙伴:‘我捡了一个篓子’。”近日,网红奶茶品牌“茶颜悦色”这段印在马克杯上的广告文案引发热议。2月25日,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自豪告诉中国质量新闻网,“茶颜悦色”该广告内容或令公众认为有性别歧视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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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茶颜悦色”是起源于湖南长沙的网红品牌。当网友把上述广告文案贴到微博之后,立即引发广大网民不满。有网友指责它物化女性,对女性极度不尊重。随后,“茶颜悦色”两次道歉解释。

有评论认为,作为新消费品牌的茶颜悦色,此次宣传马失前蹄,也提醒相关从业者,随性的宣传用在一个具有广泛知名度甚至自带流量的品牌上,有时会遭到反噬。也有文章认为,广告文案、品牌营销是品牌形象与定位的展现,关乎社会风气,可以脑洞大开、创意玩梗,但不能挑战道德和法律的底线。

对此,中国质量新闻网联系到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王自豪,他认为,广告不仅应当真实、合法,还应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广告法》对此有明确规定,广告应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广告法》第九条对广告禁止性情形作出具体规定,广告不得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就涉事广告内容看,或使公众认为有性别歧视之嫌。

王自豪表示,该事件也给广大经营者提了醒,广告发布除内容合法、真实,还应注意广告内容的表现形式,避免引起歧义或误解,给经营者或公众造成不良影响。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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