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检测检验>>
陕西省LED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0-04-27 16:10: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第18号)有关规定,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2020年上半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其中,陕西省LED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为: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使用骰子或扑克牌方法产生。

2. 检验依据

表(LED灯具)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验

方法

1

防尘、防固体异物及防水

GB 7000.201-2008

GB 7000.202-2008

GB 7000.1-2015

GB 7000.1-2015

9.2

2

绝缘电阻

GB 7000.1-2015

10

3

电气强度

4

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

耐久性试验

GB 7000.1-2015

12.3

5

耐热、耐火和耐起痕

耐热

GB 7000.1-2015

13

防引燃

6

谐 波

GB 17625.1-2012

GB 17625.1-2012

6.3

7

输入功率

GB/T 29294-2012

GB/T 34446-2017

GB/T 32481-2016

GB/T 24907-2010

 

GB/T 29293-2012

5.16.26.48

GB/T 34446-2017

8910

GB/T 32481-2016

7.37.5.1

7.67.12

GB/T 24907-2010

6.36.5

8

功率因数

9

光通量

10

发光效能/光效

11

颜色特性

 

3 .判定格则

3.1依据标准

GB 7000.1-2015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 7000.201-2008 《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灯具》

GB 7000.202-2008 《灯具 第2-2部分:特殊要求嵌入式灯具》

GB/T 29294-2012《LED筒灯性能要求》

GB/T 29293-2012《LED筒灯性能测试方法》

GB/T 34446-2017《固定式通用LED灯具性能要求》

GB/T 32481-2016《隧道照明用LED灯具性能要求》

GB/T 24907-2010《道路照明用LED灯性能要求》

GB 17625.1-2012 《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