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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西州围绕“三个突出”扎实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
2020-04-17 17:37: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和良好饮食习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青海省海西州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责,坚持日常巡查、加强监管力度、强化案件查处,扎实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

一、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增强监管的针对性

(一)抓重点区域,促市场有序。一是加大集贸市场整治力度。对全州14个集贸市场开展拉网式检查,不间断检查市场内各禽类经营店及流动摊点,严格督促要求市场开办者和有关动物及产品经营者做好自律管理,严查违法销售畜禽、野生动物等行为。共巡查集贸市场613次,未发现有销售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大网络市场整治力度。积极开展电商平台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监测,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不断净化我州网络交易市场环境。截至目前,全州98户网店没有发现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发布《致全州电子商务经营者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行政指导书》,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不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提供交易服务。三是加大餐饮单位整治力度。加大对农家乐、私房菜等重点场所监督检查力度,对乌兰县大、小水桥的20余家餐饮店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加工、销售裸鲤的违法行为,对小水桥一餐馆内加工销售裸鲤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二)抓重点环节,促市场规范。一是检查经营者主体资格。看是否存在无照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要求对无照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共检查商超等经营主体9580家次,未发现有销售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二是检查经营行为。查验经营者是否经营、加工、制售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看商品交易市场是否为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提供交易服务等。要求餐饮服务单位签订承诺书,承诺不采购、不加工、不制售、不食用野生保护动物及其食品制品。共检查餐饮单位餐饮服务经营单位5770户(次),现场检查中未发现餐饮单位存在非法销售野生动物的行为。

二、突出引导,强化宣传,增强监管的系统性

(一)以约谈促自律。在小水桥约谈餐饮经营户20余户,向经营者详细解读《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办法》《海西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青海湖封湖育鱼精神的通知》等精神,对生产、销售加工裸鲤等违法行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律意识、诚信意识。

(二)以引导促自律。采取巡查与宣传、走访与宣传的方式,加强对餐饮单位、禽畜类、水产经营者《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引导和督促市场经营者守法规范经营,做到不进、不运、不销来源不明、非法捕获的野生动物。共张贴宣传海报105张,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三、突出问题,注重维权,增强监管的有效性

发布消费提醒和消费提示,增强消费者自我防护意识,不接触野生动物、不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涉及野生动物的投诉举报,鼓励经营者积极举报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经营行为。截止目前,受理投诉举报152件,未收到涉及野生动物的投诉举报。(供稿:海西州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 八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