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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2019年度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消费投诉举报工作分析
2020-01-15 15:44:1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坚持齐抓共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2019年度,市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咨询9140件。对于投诉举报,市市场监管局及时按规定分流转办、调查处理,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569.55万余元,较好地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投诉概况

(一)消费投诉受理类型

2019年度,全市12315热线共受理投诉3738件,占受理总量的40.9%;受理举报973件,占受理总量的10.6%;受理各类咨询4429件,占受理总量的48.5%。

(二)消费投诉受理趋势

整体呈现波动上升趋势,平均每月受理投诉举报762件。2月份投诉举报受理量最低,为144件;7月份投诉举报受理量最高,为1173件。

(三)消费投诉受理地区分布

经开区市场监管局、琅琊区市场监管局、南谯区市场监管局为受理投诉区域前三位。市局受理4623件、经开区市场监管局944件、琅琊区市场监管局930件、南谯区市场监管局687件、天长市市场监管局562件、凤阳县市场监管局516件、全椒县市场监管局409件、定远县市场监管局184件、明光市市场监管局144件、来安县市场监管局141件。

二、投诉性质分析

2019年度消费者投诉前三类为质量类、合同类、售后服务类。其中,质量类投诉798件,占总投诉量的21.3%;合同类投诉441件,占总投诉量的11.8%;广告类投诉196件,占总投诉量的5.2%;售后服务类投诉256件,占总投诉量的6.8 %;计量类投诉18件,占总投诉量的0.5%;其他类投诉1694件,占总投诉量的45.3%。

三、消费投诉商品分析

2019年度12315热线共受理商品类投诉2409件。其中投诉较多的是家用电子电器类(含通讯器材类)、日用百货类(含服装鞋帽类)、食品类、房屋类、交通工具类。

(一)家用电子电器类

2019年度共受理此类投诉546起,占投诉总量的14.6%。其中手机类投诉75起,占投诉总量的2%,主要反映了售后维修不及时、宣传承诺不兑现等问题。家电类投诉471起,占投诉总量的12.6%,主要反映了家电质量问题、维修不及时、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二)房屋类

2019年度共受理此类投诉120起,占投诉总量的8.2%,主要反映了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拒绝履行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等问题。

(三)日用百货类

2019年度共受理此类投诉200起,占投诉总量的5.4%,主要反映了商品质量有瑕疵、店家承诺不兑现等问题。

(四)交通工具类

2019年度共受理此类投诉313起,占投诉总量的8.4%。其中汽车类投诉251起,占投诉总量的6.7%。主要反映了轿车质量问题、店家不履行“三包”、售后服务不诚信、过度维修、购车合同约定不明等问题。

四、消费投诉服务分析

2019年度共受理服务类投诉1066起,占投诉总量的28.5%。其中,文化娱乐服务、美容美发和洗浴服务、电信服务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三名。

文化娱乐服务129起,占投诉总量的3.5%,主要反映了KTV店家预付式消费纠纷问题;美容美发和洗浴服务71起,占投诉总量的1.9%,主要反映了预付卡消费纠纷、虚假宣传、霸王条款等问题;电信服务45起,占投诉总量的1.2%,主要反映了店家对套餐解释不到位使消费者产生误解、话费缴纳金额纠纷等问题;餐饮服务75起,占投诉总量的2%,主要反映了餐饮消费质量及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余健 通讯员 周丹)

(责任编辑: 语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