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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查处恶意抢注“火神山”“雷神山”商标行为
2020-04-27 09:33:11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龚志伟)从四川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近日,成都市成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一起恶意抢注商标案,涉案某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被罚款两万元。

3月12日,该局接到举报后,对成都某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进行调查,经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受委托向国家知识权局申请注册“火神山”“雷神山”商标行为。2月4日,当事人将以上商标申请材料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3月5日,当事人因了解相关媒体报道后,于当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回以上商标注册。

成华区市场监管局认为,“火神山”“雷神山”是武汉火神山医院和雷神山医院的字号,具有较高的独创性和显著性。这两所医院是专门用于接收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患者的医院,承载着全国人民万众一心抗击疫情的决心和意志。武汉火神山医院和雷神山医院以外的人申请注册“火神山”“雷神山”商标,属恶意抢注商标行为,不仅损害了武汉火神山医院和雷神山医院字号权的在先权利,也损害了社会的公众利益,将会给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该局据此认定,当事人以上行为违反了我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依据该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两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 小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