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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校园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20-04-16 10:00:26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王 嘉)目前,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各地学校陆续准备复课复学。那么,开学后,学校食堂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校园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以下简称《消费提示》),要求学校食堂保持清洁卫生、注意餐食原料和用水安全、严格餐食加工制作过程。

《消费提示》指出,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其中学校食堂是预防校园食源性疾病暴发的关键场所。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要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强化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校外供餐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消除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消费提示》提出,要严格按照规定对食堂的设备设施、工具用具以及餐盘、筷勺等清洗和消毒,对售饭台、餐桌椅、水龙头、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表面,要定期消毒。学校要认真排查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状况,每天检测并确认体温正常、身体健康。

同时,学校餐饮食品及原料、用水应当遵循安全的原则,通过看外表、闻气味、触摸食物质感等方式挑选新鲜卫生的食材,防止购进可能被致病微生物和化学物污染,以及过期、变质的食品及原料。不要采购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食品安全风险食材。

此外,食品加工制作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食物要完全煮熟煮透,特别是对肉、禽、蛋和水产品类等微生物污染风险较高的食物;饮用水要煮开后方可饮用;熟制食品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食用在室温下放置一段时间的熟制食品前,应确认食物未腐败变质,并彻底加热;配餐水果要新鲜,并清洗干净后再食用;接触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应分开存放和使用。

《消费提示》还提醒学校要优化师生用餐方式,供餐可采取错时错峰、送餐到班、分散用餐等方式,延长堂食供餐时间,避免人群聚集用餐。就餐时,提倡使用公筷公勺,鼓励提供套餐,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同时,销售的预包装食品要通过正规渠道选购,不购买和销售“三无”食品。采购时,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密封完好,包装上食品标签的内容是否齐全,并按照产品包装上标识的条件进行贮存。

疫情防控期间,学生须佩戴口罩,尽量少聚集,在一起时要保持一定距离。《消费提示》建议,在做好个人安全卫生防护的同时,学生要合理搭配饮食均衡营养,适当锻炼增强体质。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 小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