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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顺泰商贸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销售的芹菜抽检不合格 核查处置情况公布
2020-04-29 01:56:0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湖北顺泰商贸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销售的芹菜抽检不合格。28日,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抽检不合格批次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9年11月11日受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由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销售的芹菜进行抽样,承检机构对所抽检的芹菜作出检验报告,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规定,结论为不合格。2019年12月17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报告无异议,不申请复检。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2019年11月11日,由当事人的公司统一配送散装称重芹菜10kg,进价3.2元/kg,购货款32元,销售价5.36元/kg。2019年12月27日再次检查时,除去抽检备样的1kg 芹菜外,其余芹菜全部销售完毕,销售款48.24元,获利19.44元,总货值金额53.6元。当事人建立购货台账(顺泰商贸验收单),没有供货商提供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2020年4月17日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案举行了公开听证,并向当事人出具了听证报告,认为《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仅针对的是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尽查验义务、未按规定建立相关管理制度的法律责任规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针对九项具体违反食品安全规定法律责任,包括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更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法律责任。当事人销售超标农药残留蔬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三条 、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从轻作出如下处理决定:一、没收违法所得19.44元;二、罚款50000元。两项共计50019.44元,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