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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4月份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出炉,不合格7批次
2020-04-20 08:10:38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近期,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市本级抽检345批次,不合格7批次。

食品生产环节

食品生产环节抽检了肉制品、方便食品、冷冻食品、乳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等8类共计72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食品流通环节

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了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共12类109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2批次,7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为:

⏩杭州物美竟宁百货有限公司(萧山区万达中路169号一层001号、二层、三层)销售的1批次鳊鱼检出孔雀石绿不合格;

⏩沃尔玛(浙江)百货有限公司杭州古墩路分店(西湖区三墩镇古墩路588号)销售的1批次活鳊鱼检出恩诺沙星不合格;

⏩杭州联华华商集团西湖区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西湖区文新街道余杭塘路799号-1-01)销售的散装鸡爪、散装鸭爪各1批次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

⏩杭州余杭勾庄综合市场陆兴祖鲜鱼店(余杭区良渚街道勾庄综合市场内B31号)销售的1批次甲鱼检出恩诺沙星不合格、1批次河虾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

⏩桐庐县江南镇副食品商店(桐庐县江南镇三联西路1749号)销售的1批次越王塔料酒检出甜蜜素不合格。

餐饮服务环节

餐饮服务环节抽检了糕点、蛋及蛋制品、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及蔬菜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调味品、肉冻皮冻、花生及其制品等11类食品164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小贴士: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一、孔雀石绿

孔雀石绿别名碱性绿、盐基块绿、孔雀绿,我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和我国《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通知》均明确规定所有食品动物禁止使用孔雀石绿。

二、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属于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鉴于长期食用可能导致的健康危害,农业部规定了“该类药物在动物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

三、呋喃西林代谢物

呋喃西林是广谱抗生素,农业部规定该类药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四、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甜蜜素属于食品添加剂,但不允许在白酒中使用。甜蜜素功能属于甜味剂,本次抽检中发现部分食品存在超范围使用甜蜜素的情况,原因可能是由于企业为增加产品口味,或者弥补原料品质较低而超范围添加。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