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2月27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2020年第二批9起典型违法案件,涉及中裕燃气有限公司。
信息显示,该企业未按规定设置燃气设施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其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35条的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48条的规定,吴桥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责令改正,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2月27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2020年第二批9起典型违法案件,涉及中裕燃气有限公司。
信息显示,该企业未按规定设置燃气设施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其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35条的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48条的规定,吴桥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责令改正,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