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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清流县嵩溪镇鑫牌豆腐皮生产的2批次豆腐皮被检出不合格
2020-01-13 11:26: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1月10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期)。

据公告,豆制品不合格2批次:标称清流县嵩溪镇鑫牌豆腐皮厂2019年4月30日生产的豆腐皮,铅(以Pb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联信中心分店,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标称清流县嵩溪镇鑫牌豆腐皮厂2019年5月15日生产的清流豆腐皮,铅(以Pb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豆制品中铅的最大限量值为0.5 mg/kg。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大豆种植过程中对环境中铅元素的富集,亦可能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工设备、容器中的铅迁移带入。铅可在人体内积累,长期摄入铅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影响大脑和神经系统。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豆制品)

    豆制品检测依据为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豆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 糖精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等指标。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加工、购进、检疫)日期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公告号

公告日期

检验机构

备注

1

清流县嵩溪镇鑫牌豆腐皮厂

清流县嵩溪镇罗坡岗村安背中队

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联信中心分店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五一南路1号联信中心1-2

豆腐皮

499/

鑫珍及图形商标

2019/4/30

(Pb)mg/kg|0.654|0.5

豆制品

1

 

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

清流县嵩溪镇鑫牌豆腐皮厂

清流县嵩溪镇罗坡岗村安背中队

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

清流豆腐皮

188/

鑫珍及图形商标

2019/5/15

(Pb)mg/kg|0.628|0.5

豆制品

1

 

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