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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市场监管局公布1批次不合格鸡蛋糕核查处置情况
2020-01-13 10:27: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在2019年省级抽检中,抽检了株洲县湾塘正好糕点加工厂2019年10月8日生产的鸡蛋糕,经抽样检验发现:纳他霉素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食用标准》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株洲市渌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此批不合格食品信息及核查处置情况。

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书编号、产品名称和生产日期分别为:2019-sc-01-01948、鸡蛋糕、2019-10-08。

生产者名称:株洲县湾塘正好糕点加工厂

生产地址:株洲县渌口镇湾塘村张家坡组

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19年11月8日渌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抽平台系统中收到关于株洲县湾塘正好糕点加工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交办单, 11月11日执法队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和检验抽样单,启动核查处置程序。经查:株洲县湾塘正好糕点加工厂位于株洲县渌口镇湾塘村张家坡组。该厂生产、销售批号为20191008鸡蛋糕200袋28公斤,货值500元,至核查日止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无法召回。

(二)产品控制情况:执法人员责令该厂暂停生产经营、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但因该产品销售周期短,生产量小,抽样产品生产日期为10月8日,至11月11日收到检验报告进行召回,产品均已销售完毕,又无销售台账,故无库存也无法召回。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渌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1月11日对其立案,进行处理。根据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食品检验不合格报告等证据认定,当事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第一款 禁止食品小作坊从事下列行为:第(十)项使用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或者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从事禁止的违法行为或者生产经营禁止的产品的”的行为。鉴于当事人生产经营的不合格食品货值1300元,案发后能认真整改,配合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经研究对当事人做以下决定: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5500元。2019年12月3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编号:渌口市监行处字【2019】第96号。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渌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该厂抽检不合格的实际情况,对其提出如下整改措施:一是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此期间分析查找产品不合格原因,找出解决方法;二提交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单,经现场核查确认,才能恢复生产。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