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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生产企业贵州旭阳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再上食品抽检“黑榜”
2020-01-10 11:47: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1月9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期)显示,标称贵州旭阳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旭阳辣子鸡被检出菌落总数不达标。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规定,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类除外)中的菌落总数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 CFU/g。造成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事实上,贵州旭阳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辣子鸡并非首次出现质量问题。

百度企业信用数据显示,贵州旭阳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旭阳辣子鸡(酱卤肉)“山梨酸”、“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过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的行为,已构成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对此,遵义市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9月18日对贵州旭阳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做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029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

此外,贵州旭阳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还存在2项失信被执行人处罚记录(履行状态为全部未履行),以及35项股权冻结记录。

据悉,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遵义市、安顺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遵义市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贵州旭阳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抽检不合格品信息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样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

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果

标准值

检验机构

贵州旭阳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播州区龙泉村大堰组

红花岗区红军街杨朝霞副食店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红军街10号楼19号商铺

旭阳辣子鸡

500/

旭阳®+图形商标

2019-8-10

菌落总数

210000CFU/g54000CFU/g86000CFU/g220000CFU/g48000CFU/g

n=5,c=2,
m=10000CFU/g,
M=100000CFU/g

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 广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