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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汕头市龙湖区外砂粤丰副食品厂生产的咸菜被检出不合格
2019-12-29 17:25: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9年56号)》。该局近期组织开展食品流通、餐饮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395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3919批次,不合格样品40批次。

其中,东莞市谢岗兴勤日用品商场销售的标称汕头市龙湖区外砂粤丰副食品厂生产的咸菜,被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 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食品分类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检验机构

备注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粤丰副食品厂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富砂村

东莞市谢岗兴勤日用品商场

东莞市谢岗镇泰园社区东部义乌商品城1楼右侧商场区

咸菜

250g/

图案

2019/08/27

蔬菜制品

二氧化硫残留量‖0.38g/kg‖≤0.1g/kg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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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