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4月8日发布的《果洛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果洛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果洛州农机驾驶(操作)培训学校(普通合伙)、果洛州雪域扎让亚吉商贸开发有限公司、果洛鑫龙家政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果洛州新升建筑有限公司、果洛康家洗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果洛岗滴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果洛万达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果洛三江牦牛肉制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以下为全文:
果市监企告听〔2020〕001 号
果洛州农机驾驶(操作)培训学校(普通合伙)、果洛州雪域扎让亚吉商贸开发有限公司、果洛鑫龙家政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果洛州新升建筑有限公司、果洛康家洗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果洛岗滴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果洛万达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果洛三江牦牛肉制品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行为一案,现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经查,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你公司连续2017、2018年度未依法公示年报信息,经国家税务总局玛沁县税务局核查确认你企业也未进行纳税申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公司住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没有你公司,查无此公司。房屋所有人、出租人也证明你公司不在该住所(经营场所)经营,证实你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属于“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拟吊销你企业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周尕加、看卓吉
电 话:0975-8382424
附件: 果洛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企业名单
果洛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印 章)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果洛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企业名单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号 |
1 | 果洛州农机驾驶(操作)培训学校(普通合伙) | 632600109000517 |
2 | 果洛州雪域扎让亚吉商贸开发有限公司 | 632600100000004 |
3 | 果洛鑫龙家政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632600020002088 |
4 | 果洛州新升建筑有限公司 | 632600020002279 |
5 | 果洛康家洗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632600020002318 |
6 | 果洛岗滴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632600020002625 |
7 | 果洛万达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 632600020002828 |
8 | 果洛三江牦牛肉制品有限公司 | 6326000200028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