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3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38期)。据通告,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糖、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和餐饮食品4类食品214批次样品。其中,抽检食糖80批次、检出7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5批次、检出5批次不合格;方便食品1批次、检出1批次不合格;餐饮食品128批次、检出2批次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样品情况
(一)沃尔玛(广西)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南宁永和路分店销售的标称来自太古糖业(中国)有限公司(分装)的“白砂糖”,不合格项目为还原糖分,检测结果为0.29g/100g,标准规定为≤0.10g/100g。
(二)广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南宁江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来自南宁大饭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饭桌精幼砂糖”,不合格项目为色值,检测结果为48IU,标准规定为≤25IU。
(三)广西广联百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来自广西南宁琴华贸易有限公司江南分公司(分装)的“白砂糖”,不合格项目为还原糖分,检测结果为0.31g/100g,标准规定为≤0.10g/100g。
(四)巴马百泰超市销售的标称来自南宁市荷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分装商)的“白砂糖”,不合格项目为色值,检测结果为197IU,标准规定为≤150IU。
(五)南宁润平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来自珠海市金迪潮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的“细白砂糖”,不合格项目为色值,检测结果为196IU,标准规定为≤150IU。
(六)南宁市腾细浪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来自新蔡易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易厨 白砂糖(分装)”,不合格项目为还原糖分,检测结果为0.36g/100g,标准规定为≤0.10g/100g;色值检测结果为210IU,标准规定为≤150IU。
(七)南宁市优之道超市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来自广西来宾国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单晶冰糖”,不合格项目为还原糖分,检测结果为0.17g/100g,标准规定为≤0.08g/100g。
(八)广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南宁盛天华府分公司销售的“五香猪耳(自制)”,不合格项目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测结果为14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九)梧州市龙圩区东振饮食店销售的“油条(油炸面制品)”,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结果为429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
(十)南宁市农武仰食品店销售的“芝麻螺”,不合格项目为氯霉素,检测结果为91.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十一)南宁市李尤达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车螺”、“花甲螺”、“芝麻螺”各1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测结果分别为1900.2μg/kg、3220.9μg/kg、3162.5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
(十二)南宁市李尤达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黑花甲螺”,不合格项目为氯霉素,检测结果为39.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测结果为392.9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
(十三)广西利客隆超市有限公司南宁科园店销售的标称来自广西崇左市龙州县彩森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香蜜桄榔粉”,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测结果为①1.2×104CFU/g、②1.6×104CFU/g、③8.2×103CFU/g、④8.1×103CFU/g、⑤1.5×104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4CFU/g、M=105CFU/g。
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广西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南宁、来宾、崇左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南宁、河池、梧州、崇左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企业相同生产日期或批次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反映。
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一、色值
色值是食糖外观的理化体现,是评价食糖品质的重要指标之一,是杂质多寡的一种反映,也是生产工艺水平的一种体现。国家标准《白砂糖》(GB/T 317—2018)等都对其对应产品的色值进行了规定,并作为划分质量等级的主要依据之一。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4批次食糖样品色值检出值与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不符。
二、还原糖分
还原糖分是食糖的品质指标之一,反映了食糖中还原糖的含量,还原糖含量会影响食糖的口感、外观等。还原糖分不达标会影响产品本身的风味。还原糖偏高会使白糖吸潮,不耐贮存,影响白糖的质量。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4批次食糖样品还原糖分不合格;还原糖分超标可能与生产工艺、运输储存环境等有关。
三、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亚硝酸盐是自然界中普遍存在的含氮无机化合物,主要有亚硝酸钠和亚硝酸钾,其可作为护色剂、防腐剂用于部分肉制品加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2012年第10号)中规定餐饮食品中不得添加亚硝酸盐。正常饮食情况下,人体中的亚硝酸盐主要是食物和饮水中的硝酸盐在口腔及胃中细菌的作用下转化而来,摄入含有低水平亚硝酸盐的食物可补充人体内的亚硝酸盐,但短时间内经口摄入(误食或超量摄入)较大量的亚硝酸盐,则容易引起急性中毒。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1批次餐饮食品超范围使用亚硝酸盐。
四、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含铝食品添加剂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完成的中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我国日常膳食中的含铝食品对一般居民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不大,但对于长期食用高铝食品的消费者应予以关注。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1批次餐饮食品存在铝的残留量超标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五、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化学合成广谱抑菌剂,属于喹诺酮类药物。长期摄入喹诺酮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或长期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水产品中恩诺沙星的残留量为≤100μg/kg。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4批次食用农产品样品检出恩诺沙星超标。
六、氯霉素
氯霉素是一种杀菌剂,也是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氯霉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氯霉素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导致消化机能紊乱;人体过量摄入氯霉素,可引起人肝脏和骨髓造血机能的损害,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血小板减少、肝损伤等健康危害。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2批次食用农产品样品使用氯霉素的情况。
七、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1批次方便食品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的样品所检项目)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 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 名称 | 规格 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太古糖业(中国)有限公司(分装)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路明华一街穗兴工业大厦6号4楼 | 沃尔玛(广西)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南宁永和路分店 | 南宁市西乡塘区永和路19号瀚林时代广场地下第一层 | 白砂糖 | 454克/袋 | 太古+图形商标 | 2019-06-21 | 还原糖分║0.29g/100g║≤0.10g/100g | 初检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
|
2 | 南宁大饭桌食品有限公司 | 广西南宁市高新区创业路6号内 | 广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南宁江南分公司 | 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45号6栋 | 大饭桌精幼砂糖 | 368克 | 大饭桌+图形商标 | 2019-05-15 | 色值║48IU║≤25IU | 初检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
|
3 | 广西南宁琴华贸易有限公司江南分公司(分装) | 南宁市江南区友谊路19-8号宝珠大厦后院 | 广西广联百家商贸有限公司 | 南宁市昆仑大道448号锦钰城主商业楼负一层 | 白砂糖 | 500g/瓶 | / | 2019-09-11 | 还原糖分║0.31g/100g║≤0.10g/100g | 初检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
|
4 | 南宁市荷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分装商) | 南宁市中尧南路东二里二号 | 巴马百泰超市 | 广西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新建路182号运达商住楼二楼 | 白砂糖 | 300g/袋 | 朱槿花+图形商标 | 2019-09-02 | 色值║197IU║≤150IU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
5 | 珠海市金迪潮食品有限公司(分装) | 珠海市翠微西路668号厂房C幢2楼 | 南宁润平商业有限公司 | 南宁市大学东路75号 | 细白砂糖 | 150克/袋 | 兰舟+图形商标 | 2019-08-01 | 色值║196IU║≤150IU | 初检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
|
6 | 新蔡易厨食品有限公司 | 新蔡县产业集聚区民主路中段西侧 | 南宁市腾细浪食品经营部 | 南宁市华西路38号华西商业城一号楼负一层B1127铺 | 易厨 白砂糖(分装) | 350克/袋 | 易厨食品+图形商标 | 2019-03-05 | 还原糖分║0.36g/100g║≤0.10g/100g,色值║210IU║≤150IU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
7 | 广西来宾国鼎食品有限公司 | 来宾市河南工业园红星路与长甫南路交叉口东侧 | 南宁市优之道超市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7-1号华兴园综合楼一层 | 单晶冰糖 | 10kg/袋 | 沁瑞雪+图形商标 | 2019-10-10 | 还原糖分║0.17g/100g║≤0.08g/100g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
8 | / | / | 广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南宁盛天华府分公司 | 南宁市青秀区中越路8号盛天华府地下三层和地下一层部分用房 | 五香猪耳(自制) | 散装 | / | 2019-10-23 | 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14mg/kg║不得使用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
9 | / | / | 梧州市龙圩区东振饮食店 | 龙圩镇政贤路20号 | 油条(油炸面制品) | 散装 | / | 2019-11-06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429mg/kg║≤100mg/kg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
10 | / | / | 南宁市农武仰食品店 | 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52号友爱市场内225、226号摊位 | 芝麻螺 | / | / | 2019-11-06 | 氯霉素║91.4μg/kg║不得检出 | 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
|
11 | / | / | 南宁市李尤达水产品经营部 | 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52号友爱市场一楼第267-272号铺面 | 车螺 | / | / | 2019-11-06 |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1900.2μg/kg║≤100μg/kg | 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
|
12 | / | / | 南宁市李尤达水产品经营部 | 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52号友爱市场一楼第267-272号铺面 | 花甲螺 | / | / | 2019-11-06 |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3220.9μg/kg║≤100μg/kg | 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
|
13 | / | / | 南宁市李尤达水产品经营部 | 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52号友爱市场一楼第267-272号铺面 | 黑花甲螺 | / | / | 2019-11-06 | 氯霉素║39.1μg/kg║不得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392.9μg/kg║≤100μg/kg | 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
|
14 | / | / | 南宁市李尤达水产品经营部 | 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52号友爱市场一楼第267-272号铺面 | 芝麻螺 | / | / | 2019-11-06 |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3162.5μg/kg║≤100μg/kg | 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
|
15 | 广西崇左市龙州县彩森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龙州县龙北综合加工区 | 广西利客隆超市有限公司南宁科园店 | 南宁市科德西路2号瀚林雅筑04栋一、二层 | 香蜜桄榔粉 | 25克×12包=300克/袋 | 彩森及图形商标 | 2018-06-28 | 菌落总数║①1.2×10⁴CFU/g,②1.6×10⁴CFU/g,③8.2×10³CFU/g,④8.1×10³CFU/g,⑤1.5×10⁴CFU/g║n=5,c=2,m=10⁴CFU/g,M=10⁵CFU/g | 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
|
附件:本次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