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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市场监管局公开曝光疫情期间第四批典型案件
2020-03-25 00:22: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曝光第四批有关疫情防控用品和民生商品经济违法典型案件。

必康百川医药(河南)有限公司哄抬价格案

根据群众举报,2020年2月2日梁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必康百川医药(河南)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其销售的鑫华凯牌75%、2500ml/桶酒精,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销差价率达113%;销售福森牌双黄连口服液时,要求进货的客户必须搭购1000元左右的指定药品方可购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梁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柘城县新迦南购物广场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案

2020年2月17日,柘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在柘城县新迦南购物广场购买的蔬菜结算价格与明码标价不一致。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超市经营的“西葫芦”明码标价为3.58元/500g,在蔬菜称重结算时“西葫芦”的价格为7.96/kg,存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当事人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柘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责令当事人整改,对其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商丘市王某某销售不符合标准医用器材案

2020年2月初,王某某在微信朋友圈中推荐其有大量口罩可以对外销售,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其销售的口罩进行了调查。经核实,王某某销售的口罩标识的生产厂家: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产品名称:一次性使用口罩,数量:20只/包,产品注册证编号:豫械注准2019140044。执法人员依据《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通报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真伪情况的函》,甄别判断该批产品是假冒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该批口罩经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检验,口罩带和细菌过滤效率2项不符合规定,涉嫌构成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2020年2月28日,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移送商丘市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已对王某立案调查。

柘城县陈某某销售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口罩案

2020年2月24日,柘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对陈某某销售的口罩进行检查,经查,陈某某于2020年元月25日从郑州购进“雨洋”牌一次性普通口罩两箱,外包装上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且陈某某提供不出该批口罩的任何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柘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陈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500元,罚款6500元的行政处罚。

虞城县刘店医药零售部擅自经营二类医疗器械案

2020年01月06日,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虞城县刘店医药零售部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药店正在经营“三诺”牌安稳血糖试条,负责人不能提供出经营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证明。当日,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责令限期办理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证。2020年02月26日,执法人员再次去该零售部进行监督检查,该零售部货架上仍发现“三诺”牌安稳血糖试条正在销售,数量5盒。该负责人仍提供不出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证,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之规定,已构成未经备案擅自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之规定,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民权县边某某诊所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2020年01月17日,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民权县检察院执法人员联合对边某某诊所检查中发现,该诊所于2019年1月采购的“森福源”穴位贴敷治疗贴50包,生产日期:2017年10月02日,有效期两年,生产许可证编号:鲁食药监械生产许20140114号,注册证编号:鲁械注准20152260318。在2019年10月1日上述医疗器械过期后,该诊所使用了6包。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已构成了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之规定,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处罚:没收过期“森福源”穴位贴敷治疗贴1包;罚款2万元。

河南南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2019年12月30日,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河南南乳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在车间生产线发现有“长领”系列油炸花生10件,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01月03日,属标注虚假生产日期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规定,构成了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规定,民权县市场监管局作出如下处罚:没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长领”油炸花生系列10件;对河南南乳食品食品有限公司罚款5万元;对直接负责生产责任人马某罚款3000元。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