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3月24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0期)。据通告,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8类食品142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06批次、不合格样品23批次,检出微生物、兽药、其他污染物及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微生物污染问题
广东永旺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广州金沙商业中心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普宁市华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华鹏豆酱,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兽药残留问题
(一)惠州市沃玛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老蜂农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多花种蜜和紫云英蜜,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二)潮州市湘桥区枫春路粤潮市场89号铺面首层(经营者:蔡声谦)销售的罗氏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潮州市南较西路粤潮市场A6幢81号门市首层(经营者:杨春光)销售的罗氏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普宁市流沙城北鱼肉菜市场活鲜区第133号(经营者:吴柳洪)销售的花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揭西县河婆瑜玲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花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沃尔玛(广东)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惠东飞鹅岭分店销售的黄骨鱼,孔雀石绿(以孔雀石绿及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其他污染物问题
平远县飞龙实业有限公司飞龙超市销售的标称广东南台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南台包装饮用水,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广州市番禺区石基广信杂货店销售的优河,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中山市好多多购物商场销售的河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广东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古镇商场销售的米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茂名市城区车耀炎熟食档销售的烧鸭和叉烧,胭脂红及其铝色淀(以胭脂红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茂名林记熟食店销售的扣肉,胭脂红及其铝色淀(以胭脂红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云浮市云城区都城烧腊店销售的叉烧和扣肉,胭脂红及其铝色淀(以胭脂红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七)潮州市潮安区世纪联华百货超市销售的千张,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湛江市麻章区焱清面包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九)茂名市茂南区丽丽小田餐饮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十)茂名市茂南区清清小田豆浆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十一)信宜市鼎辉餐饮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十二)新兴县新城镇御意美食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 | / | 广州市番禺区石基广信杂货店 |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清河东路石岗东村段2号清河综合市场I区157号铺 | 优河 | 散装称重 | / | 2019-07-03(购进日期) | 二氧化硫残留量║0.027g/kg║不得检出g/kg | 粮食加工品 | 2020年第10期 |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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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 | 中山市好多多购物商场 | 中山市东区柏苑新村康乐大街39号 | 河粉 | 散装称重 | / | 2019-07-13 | 二氧化硫残留量║0.022g/kg║不得检出g/kg | 粮食加工品 | 2020年第10期 |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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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 | 广东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古镇商场 | 中山市古镇镇东兴西路129号之一 | 米粉 | / | / | 2019-07-18(购进日期) | 二氧化硫残留量║0.038g/kg║不得检出g/kg | 粮食加工品 | 2020年第10期 |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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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普宁市华鹏食品有限公司 | 普宁市科技工业园 | 广东永旺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广州金沙商业中心分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沙凤三路1号、1号之一、1号之二自编1001房 | 华鹏豆酱 | 318克/瓶 | 華鹏 | 2019-10-22 | 大肠菌群║<10;<10;<10;560;<10CFU/g║n=5,c=2,m=10,M=100CFU/g | 调味品 | 2020年第10期 | 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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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茂名市城区车耀炎熟食档 | 茂名市计星路17号大院河东市场B69号 | 茂名市城区车耀炎熟食档 | 茂名市计星路17号大院河东市场B69号 | 烧鸭 | 散装 | / | 2019-07-20(加工日期) | 胭脂红及其铝色淀(以胭脂红计)║0.620mg/kg║不得使用 | 肉制品 | 2020年第10期 |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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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茂名林记熟食店 | 茂名市河东市场 | 茂名林记熟食店 | 茂名市河东市场 | 扣肉 | 散装 | / | 2019-07-21(加工日期) | 胭脂红及其铝色淀(以胭脂红计)║0.701mg/kg║不得使用 | 肉制品 | 2020年第10期 |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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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茂名市城区车耀炎熟食档 | 茂名市计星路17号大院河东市场B69号 | 茂名市城区车耀炎熟食档 | 茂名市计星路17号大院河东市场B69号 | 叉烧 | 散装 | / | 2019-07-21(加工日期) | 胭脂红及其铝色淀(以胭脂红计)║2.25mg/kg║不得使用 | 肉制品 | 2020年第10期 |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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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云浮市云城区都城烧腊店 | 云浮市云城区中心市场烧腊档第5号 | 云浮市云城区都城烧腊店 | 云浮市云城区中心市场烧腊档第5号 | 叉烧 | 散装 | / | 2019-07-30(加工日期) | 胭脂红及其铝色淀(以胭脂红计)║4.91mg/kg║不得使用 | 肉制品 | 2020年第10期 |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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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云浮市云城区都城烧腊店 | 云浮市云城区中心市场烧腊档第5号 | 云浮市云城区都城烧腊店 | 云浮市云城区中心市场烧腊档第5号 | 扣肉 | 散装 | / | 2019-07-30(加工日期) | 胭脂红及其铝色淀(以胭脂红计)║1.05mg/kg║不得使用 | 肉制品 | 2020年第10期 |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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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广东南台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梅州市平远县广州南沙产业转移工业园 | 平远县飞龙实业有限公司飞龙超市 | 平远县大柘镇平城中路百货大楼 | 南台包装饮用水 | 520ml/瓶 | 图案 | 2019-10-13 | 溴酸盐║0.016mg/L║≤0.01mg/L | 饮料 | 2020年第10期 | 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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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 | / | 潮州市潮安区世纪联华百货超市 | 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彩塘村三支渠文明走廊 | 千张 | 散装称重 | / | 2019-06-20(购进日期)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1.60g/kg║不得检出 | 豆制品 | 2020年第10期 |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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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江西老蜂农蜂业有限公司 | 江西永丰县工业园北区 | 惠州市沃玛特商贸有限公司 | 惠阳区淡水开城大道中华茂大厦1层18号铺、2层、3层 | 多花种蜜 | 500克/瓶 | 老蜂农 | 2019-03-03 | 诺氟沙星║57.0μg/kg║不得检出 | 蜂产品 | 2020年第10期 | 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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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西老蜂农蜂业有限公司 | 江西永丰县工业园北区 | 惠州市沃玛特商贸有限公司 | 惠阳区淡水开城大道中华茂大厦1层18号铺、2层、3层 | 紫云英蜜 | 500克/瓶 | 老蜂农 | 2019-03-02 | 诺氟沙星║不得检出║80.1μg/kg | 蜂产品 | 2020年第10期 | 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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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湛江市麻章区焱清面包店 | 湛江市麻章区民乐中街11号内 | 湛江市麻章区焱清面包店 | 湛江市麻章区民乐中街11号内 | 油条 | 散装 | / | 2019-07-16(加工日期)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139mg/kg║≤100mg/kg | 餐饮食品 | 2020年第10期 |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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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茂名市茂南区丽丽小田豆浆店 | 茂名市官山三路1号B栋首层2、3号商铺 | 茂名市茂南区丽丽小田餐饮店 | 茂名市官山三路1号B栋首层2、3号商铺 | 油条 | 散装 | / | 2019-07-21(加工日期)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899mg/kg║≤100mg/kg | 餐饮食品 | 2020年第10期 |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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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茂名市茂南区清清小田豆浆店 | 茂名市新福二路28号首层之一 | 茂名市茂南区清清小田豆浆店 | 茂名市新福二路28号首层之一 | 油条 | 散装 | / | 2019-07-21(加工日期)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843mg/kg║≤100mg/kg | 餐饮食品 | 2020年第10期 |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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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信宜市鼎辉餐饮店 | 信宜市解放路113号首层之六 | 信宜市鼎辉餐饮店 | 信宜市解放路113号首层之六 | 油条 | 散装 | / | 2019-07-24(加工日期)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721mg/kg║≤100mg/kg | 餐饮食品 | 2020年第10期 |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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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 | 新兴县新城镇御意美食店 | 新兴县新城镇广兴综合市场50号商铺 | 油条 | 散装 | / | 2019-07-28(购进日期)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448mg/kg║≤100mg/kg | 餐饮食品 | 2020年第10期 |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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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 | / | 蔡声谦 | 潮州市湘桥区枫春路粤潮市场89号铺面首层 | 罗氏虾 | 散装称重 | / | 2019-06-19(购进日期) | 呋喃西林代谢物║1.5μg/kg║不得检出 | 食用农产品 | 2020年第10期 |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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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 | 杨春光 | 潮州市南较西路粤潮市场A6幢81号门市(首层) | 罗氏虾 | 散装称重 | / | 2019-06-19(购进日期) | 呋喃西林代谢物║2.2μg/kg║不得检出 | 食用农产品 | 2020年第10期 |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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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 | 吴柳洪 | 普宁市流沙城北鱼肉菜市场活鲜区第133号 | 花甲 | 散装称重 | / | 2019-06-19(购进日期) | 氯霉素║20.4μg/kg║不得检出 | 食用农产品 | 2020年第10期 |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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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 / | 揭西县河婆瑜玲水产品经营部 | 广东省揭西县河婆街道河山路老干局前排一号 | 花甲 | 散装 | / | 2019-06-19(购进日期) | 氯霉素║157.8μg/kg║不得检出 | 食用农产品 | 2020年第10期 |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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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 | 沃尔玛(广东)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惠东飞鹅岭分店 | 惠州市惠东县平山红光莲花地猪仓地段万隆新城A栋 | 黄骨鱼 | / | / | 2019-07-31(购进日期) | 孔雀石绿(以孔雀石绿及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计)║3.60μg/kg║不得检出 | 食用农产品 | 2020年第10期 | 初检机构: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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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一、诺氟沙星
诺氟沙星是一种喹诺酮类抗生素,具有广谱抗菌作用,抗菌作用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中规定,自2016年12月31日起,停止经营、使用用于食品动物的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
二、呋喃唑酮代谢物
硝基呋喃类药物(呋喃它酮、呋喃唑酮、呋喃妥因、呋喃西林)是广谱抗生素,由于该类药物长期食用有健康风险,农业部规定该类药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呋喃类药物进入动物体内很快发生代谢,代谢产物在组织中存在较长时间,人体长期摄入后可能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并有一定致癌性。
三、氯霉素
氯霉素是一种有效的广谱抗生素,常用于动物各种传染性疾病的治疗,对多种病原菌有较强的抑制作用,曾在水产养殖业中得到广泛应用,同时也带来了水产品中氯霉素残留的严重问题。氯霉素存在严重的毒副作用,能抑制人体骨髓造血功能,引起人类的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状白细胞缺乏症,新生儿、早产儿灰色综合症等疾病,低浓度的药物残留还会诱发致病菌的耐药性,因此动物食品中的氯霉素残留对人类的健康构成了巨大威胁。
氯霉素残留问题已引起国际组织和世界上许多国家与地区的高度重视。欧盟、美国等均在法规中规定CAP残留限量标准为“零容许量”(Zero tolerance),即不得检出。我国农业部已将氯霉素从2000年《中国兽药典》中删除,在《动物性食品兽药残留规定》中规定可食部分不得检出。
四、孔雀石绿
孔雀石绿别名碱性绿、盐基块绿、孔雀绿,是一种三苯甲烷结构的染料,因其外观颜色呈孔雀绿而得名。自被证实具有抗菌杀虫等药效以来,许多国家曾广泛将其用作驱虫剂、杀菌剂和防腐剂,以杀灭水产动物体外的寄生虫、原生动物和鱼卵中的霉菌等。孔雀石绿可在鱼体内长时间残留,通过食物链可能对人体产生致畸、致癌和致突变等危害。我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和我国《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通知》均明确规定所有食品动物禁止使用孔雀石绿。
五、溴酸盐
溴酸盐是在饮用水行业大量使用臭氧进行杀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的一种毒副产物,是一种对皮肤、眼睛和黏膜有刺激性的物质,能引起呕吐、腹泻、肾脏功能障碍等,动物实验证明可致癌。《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08)中有相关规定,明确了溴酸盐在该类饮用水中的最大允许限。产品中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控制不严、或者饮用水消毒过程中,臭氧添加过量及添加方式不当造成。
六、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是一种毒性低的化合物,可溶于水中。在一般食用情况下,二氧化硫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对二氧化硫有过敏反应的人,则可能会出现气喘、头痛或恶心等过敏症状。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违规使用硫磺、亚硫酸盐、焦亚硫酸盐等含硫添加剂;生产过程控制不严或超限量使用;使用硫磺熏过的原料也可能带入二氧化硫残留。
七、苯甲酸及其钠盐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豆制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八、胭脂红及其铝色淀
胭脂红为水溶性偶氮类着色剂,在食品行业中应用广泛,可改善食品的外观和色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肉制品中不得使用胭脂红。胭脂红属于安全性较高的合成色素,但若长期过量食用胭脂红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九、铝的残留量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明矾)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铝在自然界中大量存在,铝进入人体的渠道主要有食物、含铝器具以及饮用水等。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完成的中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我国日常膳食中的含铝食品对一般居民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不大,但对于长期食用高铝食品的消费者应予以关注。铝一般不会引起急性中毒,其主要毒性表现在神经毒性、生殖和发育毒性,没有致癌性。部分研究提示过量摄入铝与老年性痴呆的发生存在一定相关。铝在人体中引起的毒性是缓慢的、长期的、不易被觉察的,一旦发生代谢紊乱的毒性反应,后果是严重的、不可恢复的。
我国对于食品中铝含量的规定为,油炸面制品铝的残留量不能超过100mg/kg。油条中铝残留量不合格的原因主要在于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以及原料带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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