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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一家肉丸店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 3月3日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
2020-02-25 17:08: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2月25日,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贵市监罚听公告〔2020〕1号》,决定在2020年3月3日对贵港市港北区林冲肉丸店(经营者:林冲岐)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行政处罚一案举行公开听证。

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贵市监罚听公告〔202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及当事人贵港市港北区林冲肉丸店(经营者:林冲岐)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对其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行政处罚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0年3月3日10时00分开始

二、听证会地点: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北区金港大道848号)五楼会议室

三、联系方式:

联系 人:黄善平 联系电话:0775-4539335

联系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848号405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0年 3 月3日9点30分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于2020年3月3日9点30分前携带身份证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听证手续。

(三)疫情期间,请服从疫情管控,请佩戴口罩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会场。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5日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