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19年12月27日消息,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全省机动车“三检合一”检验机构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营商环境政策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23号)要求,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关于联合开展全省机动车“三检合一”检验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川市监发〔2019〕91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对我省20家机动车“三检合一”检验机构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其中,12家机构被责令一个月内改正,5家机构被责令三个月内整改,3家机构整改后通过。
公告提出,请有关单位和消费者关注并预防风险。
2019年度四川省机动车“三检合一”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结果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违反“川市监发〔2019〕91号” 条款 | 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管理办法》条款 | 处理措施 |
1 | 自贡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有限公司 | 检查内容第一款 | 第42条第五款 | 责令一个月内改正 |
2 | 自贡市蓝天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 检查内容第一款 | 第42条第五款 | 责令一个月内改正 |
3 | 自贡盐都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检查内容第一款 |
| 整改后通过 |
4 | 自贡市安信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检查内容第一款 | 第42条第三款 | 责令一个月内改正 |
5 | 自贡新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检查内容第一款 |
| 整改后通过 |
6 | 乐山市星源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
| 第42条第三款 | 责令一个月内改正 |
7 | 乐山市国腾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
| 第42条第一款和第三款 | 责令一个月内改正 |
8 | 乐山市腾祥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 第42条第三款 | 责令一个月内改正 |
9 | 乐山市九峰机动车辆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 检查内容第一款 | 第42条第一款和第三款 | 责令一个月内改正 |
10 | 乐山全立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
| 整改后通过 |
11 | 南充市蓝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 第42条第三款 | 责令一个月内改正 |
12 | 南充市同德检测有限公司 |
| 第42条第三款 | 责令一个月内改正 |
13 | 阆中市泰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 第42条第五款 | 责令一个月内改正 |
14 | 西充县诚信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检查内容第一款 | 第42条第二款和第三款 | 责令一个月内改正 |
15 | 南部县国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 第42条第三款和第五款 | 责令一个月内改正 |
16 | 资阳市长江神鹰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 检查内容第五款 | 第43条第三款 | 责令三个月内整改 |
17 | 资阳国鑫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
| 第43条第三款 | 责令三个月内整改 |
18 | 乐至县浩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检查内容第五款 | 第43条第一款和第三款 | 责令三个月内整改 |
19 | 安岳县联合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 第42条第三款和 第43条第一款和第三款 | 责令三个月内整改 |
20 | 资阳市恒立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 第42条第三款和第43条第三款 | 责令三个月内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