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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衢山镇源健保健品店无证经营药品被处罚
2019-12-23 20:39:3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岱市监处字(2019)6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岱山县衢山镇源健保健品店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经营活动,被罚款30000元,并没收扣押的违法销售药品、没收违法所得7228元。

 

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备注

1

岱市监处字(201968

岱山县衢山镇源健保健品店无证经营药品案

岱山县衢山镇源健保健品店

92330921MA28KT6K8E

郑凤梅

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一、没收扣押的违法销售药品;二、没收违法所得7228元;三、罚款30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

直接履行

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06-24

当事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药品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