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2019四川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启动,全省市(州)民营办、党委政法委、省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推荐参评案例88件。
12月12日,经评委认真评选,无记名投票,评选出了2019四川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1、绵阳市民营办
办理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化解绵阳市科利农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土地置换遗留问题案;
2、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办理的宜宾市“政、银、企”三方合力共解融资难题案;
3、德阳市市场监管局(市民营办)
办理的成都马上到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四川蓝剑饮品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秘密案;
4、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办理的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侵犯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标权案;
5、西充县人民检察院
办理的西充县凤凰燃气有限公司等八家民营企业涉嫌非法经营案;
6、省司法厅
办理的某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外资投资企业土地出让合同纠纷案;
7、内江市威远县人民法院
成都汉邦穗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其他合同纠纷强制执行案;
8、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办理的张富银、田启建职务侵占刑事申诉案;
9、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
办理的自贡豪大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集体信访案;
10、阿坝藏族关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办理的成都光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三基木、斯但珍、潘柏军、王登忠劳务合同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