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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半球、雷凡等16批次家电不安全

2018-09-28 11:24:48 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9月21日,辽宁省工商局发布流通领域家用电器类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有16批次商品抽检不合格,其中1批次不合格商品被标称商品生产者声明为仿冒产品。

据介绍,辽宁省工商局结合自身职能工作实际,积极参与商务部等19个部门在全国联合开展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并组织了对家用电器类商品的抽查检验。此次共抽检了流通领域的电饼铛、电热杯、电饭煲、电热水壶、煮蛋器、电饭锅、蒸煮杯、台扇等家电商品,发现有16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商品涉及标称贺友、半球、雷凡、山水、壮利、明合兴、格莱博、美嘉奇、长城、yezhicong等品牌。其中,标称为奥克斯的1批次不合格电热水壶,被生产者声明为仿冒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等。

辽宁省工商局表示,已安排属地监管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对相关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同时,提醒消费者购买前仔细查看标志和说明,不购买“三无”和标志不清、不全的产品;注意查看3C标志,以保证产品的安全性符合国家强制认证要求,3C标志一般粘贴在产品机身上或印刷在产品铭牌上;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购买知名品牌的家用电器,购买时应要求销售人员对电器产品进行试机,确信无质量问题方可购买;要求商家开具发票并妥善保管,保留好购货凭证及售后服务相关资料,以便日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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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指标解读

标志和说明信息的缺失可能直接导致消费者错误使用,从而引发不同程度的危害,直接影响到消费者对产品的了解与选购。

功率偏大可能会造成用户在使用时电源过载有着火的危险,功率偏小可能使该器具不能达到正常使用效果。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一方面表现在导线的横截面积偏低,不能满足载流能力的要求,在使用过程中极易过热,从而使电源线的绝缘热熔,有发生触电及着火的危险;另一方面表现在插头尺寸,过大过小都会导致连接不合理,直接影响使用甚至带来安全隐患。

接地措施不合格易引发触电、火灾等意外事故。 (王文郁)

(责任编辑: 六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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