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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启动对住房租赁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

2021-03-29 15:08: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吴神忠) 近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即日起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从事住房租赁经营活动的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等各类经营主体(以下简称“住房租赁经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确保住房租赁市场规范有序。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将持续到今年底。


图片来源: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截图

据了解,自2019年以来,重庆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积极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整治工作,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但少数住房租赁企业(机构)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扰乱了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仅在2020年,重庆市有关部分就相继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72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建市场〔2020〕6号)相关规定,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切实防范化解住房租赁市场风险。

通知指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聚焦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八个方面,包括:未取得营业执照、未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或未提交开业报告,擅自从事住房租赁经营活动的行为;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违规出租或代理不符合出租条件房屋的行为;采取“高进低出”(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长收短付”(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经营模式的行为;违背承租人意愿,强迫、诱骗承租人签订“租金贷”的行为;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出租差价的行为;承租期内,采取威胁、恐吓、暴力等方式驱逐承租人,强制上涨或恶意克扣押金的行为;其他住房租赁违法违规行为。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采取自查自纠、集中检查、重点督查和建章立制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到今年底。其中,4月20日前,住房租赁经营企业针对整治重点需展开自查自纠,并报送辖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7月底前,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还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开展全面集中检查。特别要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较多的各类经营主体予以重点检查,约谈违规住房租赁经营企业,加强督促整改,严格依法查处。对于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将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通知指出,通过本次集中整治,将进一步严格落实住房租赁企业开业报告、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租赁合同备案、租金监管等制度,加强住房租赁市场风险研判和监测预警,完善住房租赁市场监管体系,建立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同时,加快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重点培育一批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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