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资讯!
在线投诉 | 维权投诉: weixin.tousu.cqn.com.cn
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房产资讯>>山东>>头条>>

房屋咋析产分户?析产分户咋做征收补偿?济南新规征求意见稿来了

2021-03-22 15:06:44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近日,为加强私有住房析产分户转移登记管理,保障市辖区(含功能区)私有住房征收补偿工作顺利推进,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起草《关于规范我市私有住房析产分户转移登记及征收补偿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公开征求意见。新规拟对析产分户转移登记条件和析产分户房屋的征收补偿问题进行规范。

新规明确了析产分户转移登记条件,拟对房屋因买卖、赠与、继承、婚姻变化等原因办理析产分户转移登记的房屋,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住宅房屋不得私自分割改造,当事人申请登记的房屋应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信息为准;

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对房屋改建、扩建、翻建,改变原房屋结构、布局、层数、外立面的,不予办理析产分户转移登记手续。平房院落的大门洞(过道)、厨房、厕所等院落共用的附属用房不得单独分割转移(或留用);

非成套住宅或平房住宅分割转移的,应以原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独立幢为基本登记单位;析产分户转移后各产权人拥有的房屋,其不动产权证证载平面图均应有独立的入户门、房间,同时应具备权属界线封闭、四址界限清晰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特性;析产分户转移后的房屋使用面积不低于15.5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19.4平方米。

对于析产分户房屋的征收补偿问题,新规根据不同节点拟定五种标准。

2013年7月20日《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布施行前已进行析产分户转移登记,征收补偿执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013年7月20日《办法》公布施行后至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已进行析产分户转移登记,且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征收补偿执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已进行析产分户转移登记,不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析产分户是在征收项目冻结通告发布前进行的,被征收人申请最低套型面积标准补偿时,房屋征收部门应严格按照《办法》第二十九条、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审核。

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已进行析产分户转移登记,不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且析产分户是在征收项目冻结通告发布后进行的,析产分户为《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对其征收补偿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办理析产转移登记的大门洞(过道)、前出厦、厕所、厨房、楼梯间等不可居住空间,其征收补偿按照评估确定的重置成新价实行货币补偿。

该新规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公众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提出反馈意见。信函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F434室。邮箱:jnfgjzscqc@jn.shandong.cn

(责任编辑:崔立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金科华中:以细节证匠心 高质量交付 ...

  • 2021陕西楼盘交付档案

  • 半山终章 至此再无

  • 交付档案

  • 福州大力推动拖欠工程款等“点题整治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