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庆斌
3月1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关于加强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稿附件《济南市中心城区居住用地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程序》(以下简称程序)中,记者发现,与以往不同,原本由住宅用地竞得人负责配建的教育设施,拟转为由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也就是说未来开发商将不直接参与学校建设。
程序提出,土地储备前期开发阶段,各土地熟化主体与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提前对接,根据市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教育设施建设规范编制教育设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各教育设施占地面积、土地熟化情况、建设规模和标准、办学资源配置和投资预算等事项。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根据可研报告编制配套教育设施建设要求和资金预算方案。经济南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后列入土地出让方案,土地出让方案中起始价为土地出让价款与教育设施建设资金之和。
其次,教育设施用地应先行供地或与关联地块同步供地。教育设施用地采取划拨方式无偿供应,产权归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待关联的居住用地出让成交后,济南城市发展集团可向济南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教育设施建设资金的80%,项目建成后,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凭审计报告及市教育主管部门意见向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剩余资金。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各类基础教育设施建设的实施主体,负责申请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质检、消防、验收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这也就是说,以往由开发商需要配建的学校转为济南城市发展集团负责建设。
济南某房企负责拿地的工作人员透露到,此举虽然不需要开发商直接配建学校,但是土地出让中的起始价已把学校建设费用包含其中。一方面有利于保证住宅配套学校建设,另一方面开发商也需要有足够的实力来拿地。
合富辉煌(中国)山东公司副总经理许传明介绍,这一措施避免了以往交房多年,学校无人建设的情况。“开发商拿地时已缴纳建设费用,而这些费用将由济南城市发展集团用来建设,避免了此前很多开发商由于资金周转问题,拒不配建学校的情形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