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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收房先收物业费?西安多个楼盘被网友投诉

2021-01-27 18:51:25 人民网

人民网西安1月25日电(麦文雄) 近日,人民网通过对《领导留言板》西安版块梳理发现,“因质量问题未收房却要交物业费”“收房必须先交物业费”“以交房为由捆绑收费”等成为网友留言的热点问题。

西安多位网友反映,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业主拒绝收房,待问题处理完收房时,物业却要求先补交新房“维修期间”的物业费,不交不让业主收房。网友质疑,因房屋维修期间所产生的物业费难道不应该由建设单位提供吗?物业公司将该部分费用强加于业主身上,合情合理合法吗?

新房“维修期”物业费谁来交?

房管局:业主交,开发商补偿


网友留言:龙湖紫宸小区未收房但要收取物业费

一位网友留言雁塔区委书记称,龙湖紫宸小区车库漏水,浴室石材断裂、壁纸鼓包,存在质量问题至今未收房。但物业要求2020年7月15日起统一缴纳物业费,收费不合理。根据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因施工质量问题未收房期间不应缴纳物业费。

雁塔区杜城街道在回复中表示,经了解,龙湖紫宸交付通知书的交付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按照合同约定,物业服务费收取起始是以交房通知书确定的交房日期为准,即7月1日开始计费,但实际业主物业费计费起始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赠送2020年7月1日-7月15日期间物业费)。针对业主提出的房屋质量等问题,建议业主及时向物业报备,我办已要求物业方对报备的房屋质量问题进行核实,拿出解决方案,同时做好业主解释工作,并按照购房合同相关约定处理纠纷。


网友留言:因房屋质量未收房,保利中央公园却要补交物业?

西安一网友留言市委书记王浩,投诉新房“维修期”物业费问题。该网友称,保利中央公园2020年11月通知收房,查验后因房屋质量问题我们一直未收房,且与交付大使一直保持联系,他们也答应对房屋进行维修。经过两个多月的维修基本完成。今年1月初我们去收房,保利物业却要求补交11月、12月的物业费。

试问:1、因房屋质量导致收房延迟,物业费却要业主承担合适吗?2、合同规定房屋存质量问题,需修复后再交付。但物业公司却要求业主按照交付通知上的时间交物业费,道理何在?3、购房合同中明确规定,若房屋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在90天内维修,维修完后再行交付。4、保利物业称业主要按照开发商发的交付通知日期开始算,给他们交物业费。如果业主不交,就自行去找开发商,让开发商交。5、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在业主尚未接收房屋的情况下,该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尚未建立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此时,缴交物业费的义务尚未从开发商转移到业主,业主也没有代物业管理公司向开发商讨要物业费的义务。6、购房合同中写了按交付之日起算物业费,但也写了问题房屋需修复完再交付。因此,物业费应从修复完算起。

对此,未央区回复称, 经核查,该项目已取得《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关于所反映的房屋存在门窗划痕、阳台门关不严等问题。经区级相关部门协调,开发企业目前已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修复。同时,开发商将就此进行相应的补偿。 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从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业主办理交付手续截止日期的次日起,由业主按月交纳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

关于因质量问题未收房却要交物业费的留言不止一起。有网友留言未央区委书记,反映碧桂园凤凰未达到收房标准却要全额缴纳物业费。

该网友在留言中称,碧桂园凤凰城华府计划于2019年11月17日交房,但交房之时,入户通道、水电房等多处均与样板间不符,导致大量用户未收房,同时房屋内部也存在多处问题,例如地板脏乱及各种痕迹等,完全无法到达收房标准,故要求整改修复,直至2020年3月碧桂园方面才来电说明已按要求进行修复。2020年5月3日前去收房时,得知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整改修理期间的物业费也需要全额缴纳,且无法按空置计算,这是非常不合理的。


网友留言:碧桂园凤凰未达到收房标准,还要全额缴纳物业费

该网友提出,不合理的地方在于:1、碧桂园方面称物业费是通知收房之时就开始算的,但是收房当天房子完全无法达到收房标准,是不是房子未完工的情况下,只要通知可以收房了,物业费就必须缴纳? 2、不收房就无法按空置计算,且计算滞纳金,必须收房后才能办理空置,这是典型的强迫业主收房的手段。

针对网友的问题,徐家湾街道办事处回复称,徐家湾街道已收悉关于西安碧桂园凤凰城·华府园区业主反馈问题的回复通知,街道高度重视并第一时间核实相关情况。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凤凰城·华府园区于2019年10月15日已通过政府相关验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及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资料,现场达到并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

2、关于业主提及的入户通道和水电井房问题,现场交付状态与规划设计、业主合同附图、销售宣传彩页均一致,且销售样板间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均已做相关提示:出卖人设置的示范单位只作为买受人感受装饰与家具摆设的整体效果之用,不作为该商品房的交付标准。

3、关于物业服务费问题,经了解,开发商已按合同约定时间将房屋交付业主,且对户内存在的瑕疵问题按合同约定履约保修责任,部分业主因个人原因未按期办理收房手续的,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因买受人个人原因导致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的,视为出卖人已按期交付,应交纳的物业服务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业主所购商品房涉及空置房物业费相关事宜,则需要业主在办理收房手续并明确向物业公司申请后,经物业公司审批通过方可按空置房收取70%物业费。

4、关于滞纳金问题,经了解,物业服务协议中已明确约定,若逾期缴纳物业服务费及约定的各项分摊费用,从应交费用之日的次月1日起,每逾期1日按应付费用的千分之三交纳违约金。项目考虑到部分业主实际无法按期到访办理收房手续,故对收房时首次产生的滞纳金予以减免,后续再次产生的违约金由业主自行承担。


网友留言:林河世家两书一表不全,未收房已开始征收物业费

一网友给西安市委书记王浩留言称,林河世家2号楼4月份开始通知业主收房,在售楼部业主要求看两书一表,林河工作人员答复现在无一表,得等到一号楼收房(小区建好)才有,物业费从给业主通知收房的日期算起。

对此网友质疑“两书一表不全,如何收房?”“未达到交付条件,物业费已开始征收?”

灞桥区在回复中称, 经了解,林河世家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林河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业主反映的2号楼实为7、8、9#楼,目前未申请竣工验收备案。灞河新区建设局立即向建设单位下发停止交房通知单,并对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立即停止交房行为,同时积极完善环保、人防、消防、规划等专项验收条件,尽快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我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已要求物业公司待正式交房后再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物业费并做好纠纷化解工作。

先交物业费才能收房?

网友:霸王条款


网友投诉西安恒大帝景二期收房先交物业费,签字才能验房

网友留言西安市委书记王浩,反映西安恒大帝景二期“收房要求先交物业费,签字才能验房”的问题:恒大帝景二期14号楼收房流程是先签字确定收房了,然后交物业费,最后才让验房,这是霸王条款。

该网友提出“必须按照正常交房流程,出示相关收房证件,并让验房完毕,处理完问题,确认无误后,才能开始计收物业费”的诉求。

针对网友问题,曲江新区回复称:我委大明宫保护办协调,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已向您进行了沟通解释,您已完成收房流程。 我委工作人员已于1月5日9时将有关情况电话告知您。


网友投诉恒大雅苑收房必须先交物业费才能验房

“先交物业费才能收房”的问题不止一例。有网友留言高陵区委书记,投诉西安恒大雅苑收房必须先交物业费才能验收的问题。高陵区住建局回复称, 经调查,“收房必须先交物业费”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区住建局已责令开发商停止该项目一切交房及征收物业费行为,对已经缴纳物业费的业主进行退费处理。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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