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各商业银行申请,经我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审核通过的商业银行名单(第二批),公示如下: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公示内容的公示期为 2 天,社会公众或组织对以上银行担任我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银行资格持有异议的,请向我局进行反映。
联系人:黄信兰;联系电话:61889352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4日
由各商业银行申请,经我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审核通过的商业银行名单(第二批),公示如下: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公示内容的公示期为 2 天,社会公众或组织对以上银行担任我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银行资格持有异议的,请向我局进行反映。
联系人:黄信兰;联系电话:61889352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4日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