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刘纯辉)2021年1月1日起,《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西安物业收费从此进入“一费制”时代。
近日,西安部分小区业主反映,一些物业公司对《西安市物业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内容,以故意拖延或推迟、推诿等方式阻挠物业“一费制”的落实。
畅通12315投诉举报 查处违反法规的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1月12日表示,将对违反《价格法》等相关法规的物业服务收费行为进行查处。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回复称,该局及各开发区分局、各区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参加了西安市发改委、住建局等部门组织开展的政策宣传和培训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市场监管人员开展物业服务收费监管工作的工作能力。
同时,西安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受理有关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提出问题,同时积极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价格法》等相关法规的物业服务收费行为进行查处。
针对不落实“一费制”将如何处理的问题,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将按照《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超过政府指导价标准收费、不实行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定进行查处”的职责分工,将积极配合发改、住建部门和街办、社区的工作,畅通12315投诉举报,对违反《价格法》等相关法规的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将进行查处。
另外,西安市发改委有关工作人员也表示,关于物业政策的落实,各部门正在积极努力推动,正在研究加快推动的办法。
执行节点是完成调价程序的时间
对于《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新的收费标准的执行时间,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频道从西安市发改委相关部门了解到,《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新的收费标准虽然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但物业企业须按照《办法》的规定完成发布方案、征求意见、服务等级确认、收标准抄送告知等程序,需要一定的过渡时间(1至3个月,根据小区具体情况而定),在调价程序履行完毕前暂按原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因此,并非自2021年1月1日起就按照新的物业服务费及停车服务费标准收费。
何时按照“一费制”收费是以调价程序完成时间为节点计算的,如果有预收物业费的可以多退少补。就是说如果物业企业2020年开始预收2021年的物业费和停车费服务费,调价结果公示后执行新收费标准的,以调价程序完成结果公示结束日期为时间节点,已预收的费用多退少补。并且按照《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根据合同的约定按月计收,预收不得超过三个月(业主自愿缴纳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