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频道!
在线投诉 | 维权投诉: weixin.tousu.cqn.com.cn
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房产频道>>政策>>

山东省济南市住建局将举行《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

2021-01-13 14:51:34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image.png

为了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按照济南市地方立法计划,我局起草了《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为了提高立法的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正性,现就有关立法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时间:2021年1月29日14点30分。地点: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G407会议室)。

二、报名范围:凡年满十八周岁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均可报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可以推荐相关人员参加。

三、报名时间及截止日期:申请作为听证会陈述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即日起至2021年1月25日16时前可申请报名(报名截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四、报名方式:申请作为听证会陈述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填写“听证会陈述人报名表”直接发送至邮箱jnfgjwyc@jn.shandong.cn。

五、听证会陈述人确定:听证会陈述人确定为15人。听证会陈述人由组织方根据报名情况并按照代表层面遴选后确定。确定为听证会陈述人的,将以电话通知参加听证会,进行陈述。 

联系电话:0531-66605650

联系人:任荣超 

附件:

听证陈述人报名表.doc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docx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1日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系统“ ...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各级市场监管部 ...

  • 北京超市发各门店加大生活必需品备货 ...

  • 重庆一工厂内工人在生产自动变速器油 ...

  • 四川省华蓥市引导企业开办“乡村微工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