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住建部门、住建行业协会(学会)、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严肃政令规定,规范行业行为,发挥违规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违规开展“广厦杯”评比表彰活动的案例通报批评如下:
经查,2020年12月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未报市住建局审查,自行向社会发布《关于举办“大国大城·成都力量 中国经济·成都峰会暨广厦杯颁奖典礼”及广厦杯评选活动的通知》,开展成都房地产评选活动。活动中,未经市住建局许可,而将其列为活动指导单位;未经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同意将其作为评审委员会成员;未经授权在相关文件、媒体平台上以“住建部主办的‘广厦杯’、‘广厦奖’”等项目名称,进行不实宣传推广;未经批准在奖项设置中冠以“成都”“四川”字样;指定具有营利性质的“一点资讯”为活动承办单位。
以上行为严重违反了《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第三条(三)非营利性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与营利性机构合作举办或者委托营利性机构举办;(五)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或奖项的名称……,未经批准不得冠以“中国”、“全国”、……或其他类似字样。第四条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等相关规定;违背了《成都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减负办转发《2020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过重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成降本办〔2020〕42号)为企业减负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在我市房地产业中造成了负面影响。
针对以上违规违纪问题,2020年12月31日,市住建局对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进行了约谈批评,责令其严格执行国评组发〔2012〕2号“第十九条 ……以前未经批准保留的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应当一律停止,”的相关规定,立即纠错;对拒不纠错的,市住建局将协同相关部门对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大力改善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的重要部署,大力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学会)涉企开展评比表彰、收费行为是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和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市住建行业协会(学会)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把清理规范涉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对待,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进一步落实《市发改委 市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成发改服务价函〔2020〕297号)相关要求,对本协会(学会)开展的评比表彰活动、收费事项等进行清理,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政策规定落到实处;要以成都市房地产开发协会为戒,认真汲取教训,杜绝此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我市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通报批评一起,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民政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