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安委会检查组于2020年12月16日-17日对我市房建、地铁、燃气项目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检查发现由福建中路天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理的“闽商大厦”项目时有四份转料平台检查验收表(2020.10.27、2020.11.9、2020.11.25、2020.12.9)监理方见证人未签字确认。该项目总监吴国光、监理员张培兴存在未核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未履行监理验收职责,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四款“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规定。
经研究,我局决定对福建中路天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总监吴国光、监理员张培兴未按规定履行监理职责行为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希望各参建单位引以为戒,切实落实各自主体责任,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专此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