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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条件不满足要求!天津住建委责令153家企业限期整改

2020-12-31 14:32:12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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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责令天津友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等153家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     _     通知公告     _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span class=""sensitiveWord""><span class=""sensitiveWord"">委员会</span></span>_复制

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4年第128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04]148号)等有关规定,经核查,天津友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等153家企业单位(名单详见附件)安全生产条件不满足要求。

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第二十四条,现责令相关单位于2021年2月1日前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送我委。整改工作完成前,相关单位将纳入我委重点监管范围。逾期仍未达到规定要求条件的,我委将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将企业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各单位于2021年2月1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整改报告(注明联系人)和佐证材料,一并报送我委(邮箱tjzjwzac@126.com,联系电话:28468950)。

附件:责令限期整改名单.xlsx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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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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