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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浙江省园林城镇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0-12-17 14:36:20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浙江省园林城镇标准》和《浙江省园林城镇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综合设区市主管部门报告和专家组现场考查结果,经研究,建德市寿昌镇、淳安县汾口镇、余杭区黄湖镇、临安区於潜镇、临安区昌化镇、建德市下涯镇、建德市大洋镇;奉化区溪口镇、海曙区高桥镇;文成县玉壶镇、泰顺县泗溪镇、瑞安市曹村镇、鹿城区藤桥镇;南湖区大桥镇、秀洲王江泾镇、平湖独山港镇、海宁市袁花镇;南浔区练市镇、德清县乾元镇、德清县洛舍镇、吴兴区埭溪镇;柯桥区王坛镇、上虞区章镇镇、新昌县镜岭镇;义乌市上溪镇、义乌市苏溪镇、武义县桐琴镇、婺城区琅琊镇、婺城区安地镇;黄岩区宁溪镇、路桥区新桥镇、临海市河头镇、温岭市箬横镇等33个镇达到浙江省园林城镇标准。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寄至浙江省建设厅城建处。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6日—2020年12月29日

联系电话:0571-81050813;电子邮箱:20157251@qq.com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邮编:310005)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玉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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