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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2020-12-14 16:23:23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相关企业: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建办受理函〔2020〕32号)转发给你们,具体公示内容可登录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012/t20201211_248420.html查询。如企业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可按公示要求提出陈述。

一、企业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下载地址:jsb.justonetech.com)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陈述申请,将包含陈述申请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的陈述材料制作成电子数据包并保存在U盘或光盘中,电子数据包的后缀格式应为“.ZBB”。

二、企业应于2020年12月24日前将纸质陈述申请表一份、包含电子数据包的U盘或光盘装袋后报送我厅对外办事窗口(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2楼)。逾期我厅不予接收。

我厅按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将企业陈述材料电子数据包上传至住房城乡建设部系统,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进行受理。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管理处

2020年12月11日 

(责任编辑:玉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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