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黑龙江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哈尔滨市转办第八批次、共8件举报案件,其中标注“*”案件2件,已办结2件,受理编号分别为HRBDH0239、HRBDH0244号,未办结0件。现将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受理编号HRBDH0239:“道里区新发镇长岭湖北岸,代表548户居民已上访13年反映占用耕地建设别墅、药厂等,破坏生态环境”
(一)基本情况
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镇长岭湖,该区域有交通集团、长岭湖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正阳木材厂、省委机关农场、园林等国有土地。长岭湖北岸东西长约五公里,紧邻三场村和五一村两个行政村的两个屯,长岭屯23万平方米,五一新村17万平方米,有村民居住约500户,相关地类有建设用地、林地和农用地等。举报反映的药厂和别墅位于长岭湖北岸区域内,药厂为天池药业公司,别墅建设人为贾某某。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反映的“道里区新发镇长岭湖北岸,代表548户居民已上访13年反映占用耕地建设别墅、药厂等,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基本属实。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11月27日会同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镇政府,对举报中反映的占用耕地建设别墅、药厂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与相关证明资料调阅。调查情况如下:
经调查,举报长岭湖北岸占用耕地建设药厂情况不属实。该厂于1997年取得哈尔滨市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哈建97字第400号、432号、433号、434号、435号)、1997年2月20日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里发集建97字第072-0267号),占地面积为2306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15831.62平方米,土地性质为集体工业用地。该药厂现仅处于主体完工状态,并未生产经营,不存在违法占耕地建设的问题。
经调查,举报长岭湖北岸占用耕地建设别墅情况属实。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核查,贾某某于2017年6月,在未依法履行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道里区新发镇三场村非法占地,占地面积355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建设用地、农用地)建设院落、房屋及围墙,其中一处一层木质结构房屋,占地面积221.9 平方米;一处三层木质结构房屋,占地面积252.7平方米;一处一层砖混结构库房, 占地面积124.7平方米;一处一层砖混结构库房,占地面积33.9平方米;砖围墙158.7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贾某某的非法占地建设行为于2020年5月13日依法立案查处。
(三)处理和整改情况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违建别墅依法做出了行政处罚。对违法当事人贾某某非法占地355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建设用地、农用地)建设两栋别墅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做出了没收地上建筑物、拆除农用地上构筑物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哈国土行处罚字[2020]2101号),违法当事人贾某某于2020年7月13日缴纳了35510元罚款。按照国家法律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对贾某某在3224平方米土地(建设用地)建设的一处一层木质结构房屋,占地面积221.9平方米;一处三层木质结构房屋,占地面积221.9平方米;一处一层砖混结构库房,占地面积124.7平方米;一处砖混结构库房,占地面积33.9平方米等建筑物执行没收并移交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政府,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情况决定拆除或保留。当事人在六个月内不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拆除处罚的内容,将对贾某某占用的327平方米土地(农用地)土地上建设的水泥围墙及栅栏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将贾某某非法占地建设的线索移交道里区人民政府,建议道里区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查处违法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哈政发法字[2012]1号)等有关规定查处整改。
2.下一步充分运用国家卫片、信访举报和巡查等手段,采取联合执法和专项行动等方式,进一步摸清长岭湖区域内违法占地建设底数,重点排查涉嫌别墅类的房屋。
3.建议由道里区政府组织农业农村和行政执法部门,对长岭湖地域改变宅基地用途建设农家乐、改变土地用途及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翻扩建等行为进行联合执法,梳理并认定违法类别,按执法职能,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
(四)问责情况
无。
二、受理编号HRBDH0244:“一是香坊区、平房区马家沟朝阳污水处理厂下游、三环桥下两处雨排口排污进入马家沟。二是信义沟黎明监狱排污口未截留直接排入信义沟。”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香坊区、平房区马家沟朝阳污水处理厂下游、三环桥下两处雨排口排污进入马家沟。
(一)基本情况
香坊区、平房区马家沟朝阳污水处理厂下游雨排口排放污水通过哈平路新发桥出水口处理溢流项目予以解决,该项目由香坊区住建局作为主体组织实施,于2019年8月开工建设,2020年11月底完工,目前污水已截流;三环桥下两处雨排口为三环南部联络工程雨水管线配套工程的雨水排口,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原哈尔滨市政集团,建设时间为2012年,目前由市建设发展集团负责对该段排水设施运营维护。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香坊区、平房区马家沟朝阳污水处理厂下游、三环桥下两处雨排口排放污水进入马家沟情况基本属实。
朝阳污水处理厂下游雨排口排污情况,香坊区政府已实施哈平路新发桥出水口处理溢流项目,工程项目已完工,污水已截流,无污水排出;三环桥下两处雨排口分别位于马家沟左右岸,经与市建设发展集团沟通了解,11月初,三环桥下马家沟右岸雨排口曾发生利用排污管线排放污染物事件,经调查是由于香坊区环卫中心的吸污车违法在三环路的雨水井进行排污,给雨水管线造成污染,导致污水从雨水口排出。污染事件发生后,香坊区生态环境部门、城管部门全力组织清污,目前油污已全部处理完毕,并将相关涉事人员移交公安机关处理。11月28日,经对三环桥下两处雨排口现场踏查,发现仍有少量污水排出。
(三)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目前三环桥下两处雨排口仍有少量污水排出问题,市建设发展集团作为该段排水设施运行维护责任主体正在对管线设施进行详细排查,已初步确定马家沟左岸污水排放来源,立即进行整改;针对马家沟右岸污水排放来源,市建设发展集团正在排查,并力争一周内查清来源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改,如在排查过程中再发现存在污水排放等行为,市建设发展集团立即采取封堵等措施。
(四)问责情况
无。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信义沟黎明监狱排污口未截留直接排入信义沟。
(一)基本情况
信义沟位于哈尔滨市城区东部,属中小流域季节性河流,起点为香坊区福泰名苑小区,流经香坊区、道外区,最后汇入阿什河,信义沟全长11公里,流域面积约50平方公里。2008年,沿信义沟配建截污管线,用于收集沿线污水,管线起点为香坊区福泰名苑,终点为信义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后经信义沟排入阿什河,污水管线总长度16.5公里,建设标准为雨污合流。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信义沟黎明监狱排污口未截留直接排入信义沟情况基本属实。
该排污口位于信义沟香坊区安通街下游粉煤灰场附近,为黎明监狱生活用水排放口,管径为DN600,现已废弃,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哈尔滨市城市内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河公司)已于2018年7月完成该处污水管线截流,将污水截入沿线截污干线。因10月份,香坊区在河道应急抢险过程中导致检查井破损,污水从黎明监狱污水管线溢出,香坊区、内河公司立即采取临时明渠形式将外溢污水截入沿线检查井。
(三)处理和整改情况
接到举报案件后,11月28日香坊区政府与内河公司共同踏查现场,未发现污水流入信义沟现象。下步,内河公司将负责进行管线铺设位置确定及管渠开挖,香坊区政府负责进行管线铺设及检查井修建,管线完工后将污水引入管线,取消临时截污明渠,解决污水外溢及露天截流问题。
(四)问责情况
无。
黑龙江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八批).xls
(来源:哈尔滨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