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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如何、具体怎么办理……青岛老旧小区改造可以这样提取公积金

2020-09-03 12:48:26 大众报业·半岛网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关于老旧小区改造、老楼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问题,近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孙黎在访谈中给出了详细解答。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公积金情况

孙黎:为助推青岛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青岛市于今年5月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老旧小区改造提取政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既有住宅安装电梯项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直系亲属,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实际出资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政策实施需要,我中心与市、区住建局相关部门对接,建立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减少提取证明材料。目前老旧小区改造提取政策已正式落地实施,共提取住房公积金近19万元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切实减轻职工经济负担。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如何提取公积金

孙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直系亲属,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可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加装电梯协议书原件、加装电梯项目验收报告原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实际出资证明原件(付款收据或发票)、直系亲属关系凭证原件(房屋产权人直系亲属提供),到就近管理处柜台办理提取手续。其中,同一加装电梯项目已有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他职工提取时无需再次提供加装电梯协议书及加装电梯项目验收报告。

(责任编辑:李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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