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丽水市建设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一以贯之地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紧扣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之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目标,通过“夯基础、抓落实、强保障、优管理、提服务”系列举措,加速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治理改造工作。截至目前,丽水市共排查出农村困难家庭C、D级危房3946户(C级危房3401户、D级危房545户),已完成治理改造2254户,正在治理改造1494户,其中D级危房已全面腾空、开展改造。
充实技术力量,进一步夯基础。为解决基层人才短缺问题,补足技术力量短板,夯实属地责任基础,市建设局积极督促各地建立驻乡镇、街道房屋安全排查专员制度。安全排查专员重点由房屋安全鉴定、勘察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机构和有关房屋结构安全资质专家队伍组成,全程参与发现、过程跟踪和验收,协助乡镇、街道培训网格干部,开展专业技术咨询,有针对性地对房屋安全排查、鉴定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有效提升农村房屋安全排查鉴定的前瞻性、科学性和精准性。目前各县(市、区)已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落实好房屋安全排查专员队伍。
加强督查指导,进一步抓落实。6月中旬,丽水市建设局组织6个专项督查组开展全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集中专项督查,持续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对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及时进行通报,跟踪整改情况。同时,着手编制《丽水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治理宣传手册》,图文并茂、形象生动地展现了农村危房改造条件、改造标准、改造流程、补助标准等内容。目前,手册在补充完善中,近期将下发各地。
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强保障。为解决农村困难家庭危房补助标准偏低的问题,省“两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攻坚的通知》,明确将农村困难家庭危房补助标准从7500元提高到15000元。在此基础上,市建设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加强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资金保障的通知》,对2020年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治理按户均3750元标准配套补助资金,并要求各地财政配套资金不低于市级标准,切实减轻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经济负担,提高群众改造积极性。目前,青田县财政已配套相关资金,修缮最高补助21000/户,重建最高补助37000/户,庆元县财政也配套了补助资金,修缮最高补助27000/户。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介入,多渠道筹集治理改造资金。青田县贵岙乡塘后村村两委通过乡贤募集资金8万余元,用于农村困难家庭D级危房拆后重建,实现低收入农户“住有所居”。
推动系统建设,进一步优管理。针对危房业务管理缺少信息化技术手段现状,丽水市建设局已研发危房管理系统。该系统是在现有的数据基础上,采用现代测绘技术采集危旧房信息,为危旧房的认定、整治、管理等提供可视化基础地理信息资料,形成“一图、一库、一码、一员”的危旧房应急管理平台,极大提升在农村危房管理方面的风险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控制、综合决策和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实现危房管理数字化转型,推进危房管理现代化。目前危房管理系统已投入试运行,下一步将加大推广力度,指导各地运用危房管理系统,并持续优化功能设置,确保系统发挥更大实效,为危房整治管理提供更实用的信息化技术支撑。
创新保险模式,进一步提服务。为解决现有政策性农房保险在保险责任、保险标的、保障额度等方面的局限性,市建设局对标先进,积极探索农村住房综合保险,推进“保险+服务”新型管理模式。参照政策性农房保险“农户自愿参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原则,在已投保政策性农房保险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保险,涉及因农房倒塌产生的人员伤亡,涵盖房屋部分损坏(未倒塌)和倒塌房屋屋内的财产损失,进一步提高保险保障额度,扩大保险覆盖范围,提升保险理赔服务水平,不断健全农房安全保障机制。目前市建设局已与保险机构充分对接,相关方案已下发各地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