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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10起招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2020-08-11 17:33:52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10起招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今年以来,福建省住建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建筑市场专项治理的要求,充分利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校验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等措施,发现查处一批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案件;组织开展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对招标代理机构日常监管,对16家招标代理机构予以行政处理并按规定纳入信用评价。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根据住建部《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省要求,现将福建省10起招投标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串通投标及弄虚作假案例

案例1:投标人福建省众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2XWL9W18)和福建省缘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574727217P)在2020年2月21日的福州市华润橡树湾配套道路工程(施工)项目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已被福州市城乡建设局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2:投标人东阳市中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0722751690K)和浙江立昂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255002542L)在2020年2月25日的共富路(石锦路至沿海大通道段)、锦蚶路(石祥路至锦尚外线段)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已被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3:投标人泉州龙晟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3MA2Y053W6Y )和福建省惠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MA2XWNT02T)在2020年4月29日的泉州晋江机场油库及航空加油站迁建项目(非民航工程)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已被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4:投标人江西昌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4759962774F)和福建光泰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23MA31HQ6PXW )在2019年10月29日的莆田市城厢区下黄小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已被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5:投标人福建卓万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MA31KTG38Y )和福建佳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6587514368W)在2019年12月23日的三明市第五医院血液净化中心及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已被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6:投标人广州观景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60229540X)在晋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EPC总承包项目中,投标提供的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造假,被晋江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予以行政处罚。

二、其他违法违规案例

案例7:招标代理机构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莆田市荔城区第一实验小学-综合楼、附属工程项目的开评标过程中,仅派项目组成员一人到场,由其他非项目组成员协助开标,致使开标现场混乱,被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予以通报。

案例8: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组织招标的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二期工程—泵站标准化建设(江南片区)项目违规代收投标保证金且未限期退还,被福州市城乡建设局通报并纳入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扣分。

案例9: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三明市永安总医院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仅为0.1元,代理过程仅向潜在投标人提供纸质文件和图纸,公告公示投标文件售价为300元,实际到场要求潜在投标人增加4600元图纸费用。

案例10:招标人为福州市仓山区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金山橘园工业园区项目A(施工)招标项目,根据当地政府的文件办理告知单的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将投标人资格设定为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将投标人限定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或其特级全资子公司,明显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违反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

经研究决定,福建省厅对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串通投标案件的福州市城乡建设局,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家单位予以全省通报表扬。

对上述涉案项目的招标人仓山区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标人福建省众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缘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阳市中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立昂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泉州龙晟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惠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昌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光泰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卓万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佳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州观景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并将其列为招投标活动重点监管对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重点监管。相关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6年版)》、《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及评价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信用评价扣分(已纳入评价的除外)。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应当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教训,规范自身招投标行为,严禁从事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以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强化对监察、司法、检察建议书和公安提示函“三书一函”的跟踪问效,不断健全完善监管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预警、大数据分析功能,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量身定做”、围标串标、弄虚作假、卖标买标以及出具资质或借用他人资质投标等违法行为。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30日

(责任编辑:李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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