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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2020-07-16 16:02:1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 罗茗)7月9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发布《关于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未能履行北京市复工复产防疫措施承诺,施工现场未能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防疫防控工作要求,导致疫情发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达标,且情节特别严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对上述三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全市通报批评,同时依据《关于修订<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有关内容的通知》(京建法〔2019〕13号)第三条,对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暂停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5个月。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京建发〔2020〕201号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有关单位:

2020年6月30日,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理想家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一名劳务人员家属确诊新冠肺炎。为督促参建各方不折不扣落实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执法人员对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京在施项目进行了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和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执法检查。现将违规工程基本情况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大兴区黄村镇兴华大街DX00-0202-0305地块R2二类居住用DX00-0202-0308地块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3#住宅楼(自持)、4#住宅楼(自持)、6#住宅楼(自持)、7#住宅楼(自持)、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

该工程建设单位:北京欣达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北京华清技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存在:一是未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项目部有人员出现头痛、呕吐、嗅觉减退等症状后,未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致使患者与隔离区人员仍混住在一起。二是未严格落实实名制登记管理制度。患者系现场劳务工人家属,入场前未进行现场实名制登记。三是未严格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措施。项目部未严格按照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单人单间隔离。四是未严格落实隔离期间“足不出户”。隔离期间,项目部未对隔离房间进行严格管理,导致隔离人员走出隔离区,自行到食堂取餐。五是未严格落实“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要求等问题。

二、1#住宅楼等6项(海淀区“海淀北部地区整体开发”翠湖科技园HD00-0303-6009、6010地块 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河西区X89R2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4#住宅楼等5项)

该两项工程建设单位分别是:北京锐达置业有限公司、北京昊远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分别是:北京市驰跃翔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铁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现场存在:一是建筑垃圾未运输到指定场所进行处置,在基坑内堆存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覆盖。二是物料堆放场地未进行硬化,裸露的场地未进行覆盖或者临时绿化。三是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方案中未明确责任部门。四是渣土运输车辆出门查车记录和冲洗记录不全,出门渣土运输车辆未清洗等问题。执法人员根据《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检查(验收)表》现场打分,该两项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分别得78分、80分,属于扬尘治理不达标,且违法情节严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执法人员对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上述两个扬尘治理不达标工程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鉴于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未能履行北京市复工复产防疫措施承诺,施工现场未能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防疫防控工作要求,导致疫情发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达标,且情节特别严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对上述三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全市通报批评,同时依据《关于修订<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有关内容的通知》(京建法〔2019〕13号)第三条,对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暂停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5个月。

全市各参建单位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特此通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7月7日

(责任编辑:李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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