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1年第一批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为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1-2022 年版)》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局组织制定了2021年第一批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执行。
第一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以抽查本省生产的工业产品为主。坚持民生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抽查百姓关心关注以及安全风险较高的工业产品,重点检测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指标。通过监督抽查,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引导消费,确保我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本计划共抽查29种产品743批次,其中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12种产品335批次、日用消费品6种产品220批次、家用电器及电器附件2种产品55批次、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1种产品20批次、食品相关产品2种产品28批次,农业生产资料4种产品60批次、工业生产资料2种产品25批次,抽查工作主要在生产领域进行,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抽查批次、检验依据、检验项目等见附件。
第一批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计划中的抽样、检验工作由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承担,经费从省财政厅直接下拨给该所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专项经费中支出,抽样、检验工作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请各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照职责做好配合抽样、抽查不合格结果后处理等工作。
附件:2021年第一批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表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