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电梯维保合格吗?我市公布电梯维保单位评价结果!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
2020年第二季度电梯维保单位
质量与安全信用评价工作
平均综合得分86.9分
质量与安全信用评价工作
本次评价工作共考评106家维保数达20台以上的电梯维保单位,考评项目包括“一次检验合格率”“申报检验及时率”“发生故障(事故)救援及时率”“受行政处罚次数”“故障投诉率”“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投保率”等6项指标,平均综合得分为86.9分。
维保数500台以上企业29家,平均综合得分为89分,比上一季度提高0.7分。
维保数100-500台企业53家,平均综合得分为87.5分,比上一季度提高0.9分。
维保数20-100台企业24家,平均综合得分为83.1分,比上一季度下降6分。
市市场监管局将约谈考评综合得分排名后3位的维保单位负责人,监督抽查本次考评对象的外市(外地)维保单位,一旦发现其在中山市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者没有配备相应作业人员、仪器设备等违规情况,将责令停止维保业务并立案查处。
多家维保单位得分平稳提高
今年以来,我市电梯维保单位开展质量与安全信用评价工作持续得到各电梯维保单位的重视支持和积极响应,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较好的成效,一部分维保单位综合得分保持平稳提高态势,“投保率”“一次检验合格率”比上一季度提高1.7个百分点和0.8个百分点,“申报检验及时率”比上一季度下降5.9个百分点。
未按规定最高罚款10万元
中山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各维保单位应严格执行维保规则,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并在电梯的显著位置载明近期电梯维护保养记录,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例如:超期未检),应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报告。
否则,可视为未按规定进行维保,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