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日前,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其中,北京二商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因涉及多项违规行为被北京市应急管理局警告并罚款。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京)应急罚[2019]执法-41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5月7日。
行政处罚结果公示截图
该行政处罚结果公示显示,此次处罚事由为: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行为进行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要求使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行为进行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对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开展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的行为进行处罚。
以上行为违反了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版》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违反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据此对北京二商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处以警告、罚款4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