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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扩大试点地区实施“证照分离”

2020-05-14 10:50:52 新华日报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在扩大试点地区启动“证照分离”改革,对35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降门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激发企业活力。

扩大试点地区包括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南京江北新区及全省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5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中,7项直接取消审批,1项审批改为备案,49项实行告知承诺事项,298项优化审批服务。

在国务院公布的改革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基础上,省住建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文旅厅等部门,对多项事项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其中,“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的审批时限,均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设立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的专家论证环节,在自贸试验区已由3个月压减至1个月,在扩大试点地区进一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证照分离”改革,使企业更便捷地拿到营业执照并尽快开展运营,破解“准入不准营”现象。在扩大试点地区启动“证照分离”改革后,我省还将及时调整改革事项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畅通涉企信息推送、归集、共享路径,以信息化手段支撑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建立与告知承诺制配套的信用监管体系,强化社会监督,形成监管合力。(徐冠英)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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