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区域>>

北京生活垃圾分类执法:2450家单位被批评教育、警告和责令改正

2020-05-12 23:31:16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5月12日电(记者关桂峰、田晨旭)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5月1日正式施行。记者日前从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条例实施后,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各类宾馆、饭店餐厅、机关事业单位、楼宇物业、商场超市、居住小区1.5万余家(个),对其中存在问题的2450家单位予以批评教育、警告和责令改正。

“只有一个桶肯定容易混装混放,应该分别设置厨余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总队七分队队长张震说。11日,在物美超市大成路店的蔬果区域,执法队员发现,在一个没有任何标识的垃圾桶里,草莓等烂水果和塑料袋、纸盒等混在一起。

针对该超市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谈话通知书。该超市将被立案调查,并面临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条例实施后,执法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为:未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监督垃圾分类工作,未按规定设置并管护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混装混运。自5月11日起,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对前期已履行告知、警告、责令整改等执法程序,但依然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开展执法处罚,重点查处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混装混运违法行为。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将对违法行为和违法主体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完成对单位和社区投放环节的普查;检查垃圾清运企业,紧盯收运环节中无资质运输、混装混运、泄漏遗撒等问题;检查消纳处理环节和再生资源回收环节,紧盯消纳处理企业未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废品收购场所环境脏乱等突出问题;对拒不履行分类义务、拒不落实分类措施、拒不整改、阻挠执法的单位和个人,将采取曝光、处罚、联合惩戒等手段。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隘口镇新院村的 ...

  •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岭东分局:调 ...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