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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出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最高30万元

2020-05-09 00:07:07 央广网

央广网合肥5月8日消息(记者梁明星)记者今天从合肥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新版《合肥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近日出台。合肥市将根据举报事项的性质、确凿程度和举报人协助调查情况,对举报人给予500元至30万元不等的奖励。

根据《办法》规定,举报的范围包括:合肥行政区域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水上交通、油气管道、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城市轨道交通、城镇燃气、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金属冶炼、旅游、寄递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举报遵循“统一受理、部门负责、依法核查、据实奖励”的原则进行核查。即由市应急局统一受理,按照部门职责将举报事项分办给对应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查处。核查部门出具核查报告,对举报事项的情况和核查处理结果进行报告,并认定具体奖励标准。

对于举报奖励,举报事项属于安全生产一般事故隐患、安全生产一般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500元至2000元;属于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较重、严重、特别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奖励举报人,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网络、微信、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还可通过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微信、手机APP进入“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直接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举报。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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