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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优化营商环境 跨境贸易便利化再升级

2020-05-08 18:45:4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济南5月8日电 (沙见龙)“近年来,营商环境在中国成了热搜词,它是企业发展的土壤,土质好坏和肥力是否充足,直接影响到企业能否茁壮成长。”5月8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关兆泉在该省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18条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其中,跨境贸易便利化实现再升级。

据关兆泉介绍,在跨境贸易方面,山东对矿产品实施“先验放后检测”,对因企业提前申报进口货物而引起的进口日期修改,以及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货物变更运输工具的,不予记录报关差错。

关兆泉称,对大宗资源型商品、食品、农产品进口企业关税保证保险保费给予不超过30%补贴。2020年6月底前,山东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降低20%,取消非油轮货船强制应急响应服务及收费,减半收取铁路保价、集装箱延期使用、货车滞留等费用。

同时,山东将继续拓展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方便企业快速办理跨境结算、贸易融资、关税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业务。2020年6月底前,全面推开外贸企业出口订单融资封闭账户运行管理试点。针对包括外贸出口、新兴产业领域在内的工业企业,山东将根据企业环保绩效实行差异化管控,严禁执法“一刀切”,不采取全面停工、停产措施。

山东日前印发的《跨境投资贸易流程再造实施方案》推出“15条”,打造更优质的投资贸易环境。济南海关副关长姜铭告诉记者,“15条”中的部分措施已进行初步探索。比如,在加强国际通关合作方面,2019年年底,济南海关在山东率团访问日韩期间与韩国釜山海关达成了关际合作备忘,就贸易便利化、信息互换及中韩FTA施行等6个领域建立了高效顺畅的合作机制。

姜铭表示,深化关际合作已成“潮流”,济南海关将持续优化山东与日韩之间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中韩海关间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构建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进智能审图合作,创新多式联运模式,拓展海上丝绸之路,链接东北亚经济圈,密切合作配合,形成合作共赢。(完)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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