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区域>>

安徽推行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费先行垫付措施

2020-05-08 15:34:35 新华网

新华社合肥5月8日电(记者陈诺)记者日前从安徽省公安厅了解到,这个省自今年5月10日起推行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费先行垫付措施。

据介绍,先行垫付需满足道路交通事故在安徽省内发生,由合作保险机构承保交强险和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并且产生了医疗费用。根据事故初查情况,交警部门认为被保险车辆驾驶人应负有责任的,经当事人提出申请,会同合作保险机构,启动医疗费先行垫付工作机制。

先行垫付主要分为轻微伤现场快赔和危重伤住院垫付。其中,造成轻微伤的事故可现场调解,协商赔偿金额,签订赔偿协议,由保险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将赔款转账赔付给伤者方或相关医疗机构。危重伤住院垫付则包括交强险抢救费垫付和商业险医疗费垫付。符合交强险抢救费垫付条件的,保险机构在1万元额度内据实垫付医疗费;住院医疗费超1万元,符合商业险医疗费垫付条件的,保险机构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事故初查情况或事故责任认定情况,按照不同额度先行垫付。

无论是哪种垫付,事故当事人都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先行垫付申请,提供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银行卡、出院小结、医疗费用发票、用药明细单等信息凭证。

对已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费先行垫付建议书》的事故,出现赔款已先行支付,但后续责任认定中的事实认定中具有无责、免责情形的,由保险机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费先行垫付协议书》中约定的双方申请人承诺事宜,向当事人进行追偿。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隘口镇新院村的 ...

  •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岭东分局:调 ...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