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区域>>

北京拟修改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最高可罚款200元

2020-04-23 15:14:53 中国新闻网

北京拟修改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最高可罚款200元

中新网北京4月23日电 (陈杭)北京拟修改《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对随地吐痰、便溺,乱丢废弃物,乱倒垃圾等行为的罚款额度提高到50元、情节严重的200元。

23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听取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力表示,2019年11月和2020年3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对《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条例草案规定,北京市对随地吐痰、便溺,乱丢废弃物,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重点治理。

孙力称,立法过程中,有意见提出,前述不文明行为属于民众普遍厌恶的顽症痼疾,虽然《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对这些行为已经规定了法律责任,但处罚过轻,建议提高处罚额度。

针对上述问题,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建议同步修改《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将对随地吐痰、便溺,乱丢废弃物,乱倒垃圾等行为的罚款额度由20元以上50元以下,提高到50元、情节严重的200元,表述为“在公共场所禁止下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随地吐痰、便溺;乱丢瓜果皮核、烟头、纸屑、口香糖、塑料袋、包装物等废弃物;乱倒污水、垃圾,焚烧树叶、垃圾;其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罚款。”(完)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